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赋予寿宁县南阳镇
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政策的函
闽政办函〔2013〕1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将寿宁县南阳镇列为省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的请示》(宁政文〔2012〕309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赋予寿宁县南阳镇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政策,享受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的相关扶持政策。你市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督促南阳镇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加快规划编制,加快组织实施。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落实扶持政策,共同推动南阳镇综合改革建设。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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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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