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
福建土楼保护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13〕25号

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提请核定公布福建土楼保护规划的请示》(闽文办〔2013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公布由省文物局组织编制的《福建土楼保护规划总纲》,以及省文物局会同永定、南靖、华安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福建(永定)土楼保护规划》、《福建(南靖)土楼保护规划》、《福建(华安)土楼保护规划》。具体公布事宜及文物保护工作,由你厅会同当地政府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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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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