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江县
晓澳镇百胜村民委员会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闽政文〔2013〕49号
省海洋与渔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新农村建设及文体中心配套项目填海造地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13〕52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民委员会使用敖江口南岸、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百胜围垦区内7.9675公顷海域,填海用于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新农村建设及文体中心配套项目建设(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自此批复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新农村建设及文体中心配套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9日
附件
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新农村建设及文体中心
配套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WGS-84坐标系,L0=120°)
编 号 |
纬 度 |
经 度 |
1 |
26°14'32.559"N |
119°39'26.519"E |
2 |
26°14'18.828"N |
119°39'37.211"E |
3 |
26°14'21.733"N |
119°39'41.773"E |
4 |
26°14'35.428"N |
119°39'31.054"E |
单元 |
界址线 |
面积(公顷) |
填海 |
1-2-3-4-1 |
7.9675 |
宗海 |
1-2-3-4-1 |
7.9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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