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
“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工作措施的通知
闽政办〔2013〕2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合作推进“数字福建”建设实施方案》(工信部联信〔2012〕458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建设“数字福建·宽带工程”的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24日
关于加快建设“数字福建·宽带工程”的工作措施
为推动我省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加快建设“数字福建·宽带工程”,重点实施“城市光网”、“农村宽带入乡进村”、“无线宽带局域网络”、“宽带城域网、骨干网”、“宽带推广应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宽带产业协同发展”、“闽台宽带交流合作”八大工程,全面实现五大目标:
——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到“十二五”末,全省光缆线路长度达65万公里,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达1500万个; 3G网络向纵深覆盖,开展4G等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的跟踪和研究,在福州、厦门、平潭等地建成TD-LTE试验网,稳步推进试商用。
——宽带网络实现普及提速。到“十二五”末,我省光纤到户覆盖家庭达800万户,固定宽带用户达1080万户;农村、乡镇、城市地区分别具备12M以上、20M以上和50M以上接入能力;使用4M及以上宽带接入产品的用户超过90%;商业楼宇用户具备100M以上的接入能力,光纤到楼率达100%。
——宽带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加快宽带城市建设,力争厦门、福州、泉州、平潭等宽带城市建设通过国家部委的评审。丰富宽带应用,促进宽带在政务、文化、金融、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安全、农村、社区、中小企业等领域进一步推广和普及,部分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水平居全国前列。
——产业体系日益完善。产业转型取得突破,我省节能高效、高性价比的宽带网络设备与系统的研发与产业化水平大幅提升,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协同发展。在福州、厦门设置海峡两岸通信业务出入口,设立移动互联网数据中心,力争建成海峡西岸区域性的移动互联网内容资源基地。培育壮大三网融合相关产业和市场。
——安全保障能力逐步提升。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定级、测评、安全防护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建立高效的安全事件应对协调机制,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互联网属地化管理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为加快“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建设,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在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依托省通信管理局,具体组织协调、督促推动项目建设。省直各相关部门、各电信运营企业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相应责任部门,推动本地区宽带建设和应用推广。(责任部门:省通信管理局、省数字办、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通信管理部门要将“数字福建·宽带工程”纳入城市通信专项规划,规划主管部门要将通信专项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统一实施,在小区和新区等项目规划过程中将通信配套设施纳入详细规划,以满足宽带网络发展需求。(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各类建设项目时,要求建设单位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建设并预留宽带所需的通信配套设施资源(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各投资主管部门)。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院校、车站、展览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积极支持信息通信基站、通信管道、室内分布系统等建设。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光纤线路进入市政综合管廊或预埋管道(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做好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四、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通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光纤到户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根据职责分工,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检查。各电信运营企业对已建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进行光纤宽带改造时,应最大程度的减小对用户正常生活的干扰和原有住房装修的影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要提供便利,不得收取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任何费用,由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并协调解决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
五、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重点办要将“数字福建·宽带工程”作为省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级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对涉及“数字福建·宽带工程”所需的通信机房、光纤线路、基站站址建设用地予以支持,属于国有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绿地赔补等费用;属集体用地需要征收的,及时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各地对新建道路或旧城区改造缆化下地出租出售通信管道的,应积极支持,适当减免临时占道费、绿化费、长期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费、修复费等费用,对各电信运营企业自建通信管道的,以上费用减半收取(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六、各级政府要按照“一事一议”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宽带成果向公益机构和低收入群体的普及,缩小“数字鸿沟”。(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财政厅)。电信运营企业要联合产业链相关企业,开发适合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的特色业务,加快宽带应用的创新(责任单位:各电信运营企业)。基于光纤宽带网络或TD技术的产品和应用,经认定为国家和省内自主创新产品的,应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加大优先采购力度。加强信息资源的共享融合,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水、电、煤气、社保、医保、银行等公共服务机构要开放接口,利用宽带网络为社会提供便捷的政务信息和便民信息服务。鼓励政府和行业信息化中的光纤宽带网络和3G技术应用,促进宽带在电子政务、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等领域的普及,推广基于宽带的视频应用,发展基于宽带的信息服务和文化创意产业(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附件:“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八大工程
附件
“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八大工程
一、城市光网工程
全面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升级网络基础设施,采用FTTx光纤接入技术,大力发展高带宽小区和商务楼宇,对于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商业楼宇、工业园区直接实施光纤到户、光纤到办公室、光纤到楼。到2015年,完成通信网和政务网的“全光化”改造,实现全部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公益性机构光纤宽带接入;实现全部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宾馆酒店等商务类场所的光纤到楼、到办公室。商业楼宇用户具备100M以上的接入能力。实现光纤到楼率达100%,1000M光纤通达全省各市县区。(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
二、农村宽带入乡进村工程
优先采用光纤宽带方式,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老少边穷和海岛地区信息通信能力,提高农村地区接入带宽,增强农业信息服务能力,缩小“数字鸿沟”。根据地理和用户分布情况推进光纤直接接入农村用户,在光纤铺设到全省所有县(市、区)、乡镇、建制村的基础上,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在50户以上自然村的接入。鼓励和支持电信运营企业为农村用户提供实用、价优的终端、业务及资费;鼓励电信运营企业组织农民上网和农村信息化应用培训,开发农业技术、劳动就业、农民创业等特色信息服务,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
三、无线宽带网络工程
统筹协调第三代移动通信(3G)、无线局域网(WLAN)无线通信网络发展,加紧对4G等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的跟踪和研究,积极引入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推进无线宽带网络平滑升级。加快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TD-SCDMA建设,实现所有县(市、区)、自然村、高速公路、风景区的3G网络覆盖,在福州、厦门等地建成TD-LTE试验网。继续推进无线宽带城市建设,加大无线热点覆盖范围,“十二五”末期,建设超过40万个无线局域网(WLAN)公共运营接入点,6.5万个3G基站,显著提升无线宽带普及度和接入能力。(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
四、宽带城域网、骨干网工程
优化宽带城域网,加快IP城域网扁平化改造,进一步部署大容量DWDM系统,稳步推进城域传输网的智能化升级改造,采用先进的传输网技术、路由器技术、IMS技术(IP多媒体子系统)等,完善和优化网络结构,提升宽带网络城域网、骨干网的承载和处理海量数据业务能力,推进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加快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互联网数据中心、支撑系统的Ipv6升级改造,提升网络功能和性能,疏通宽带网络接入、汇聚、传输等各个层面的瓶颈。支持重点网络、网站、域名服务器改造。(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
五、宽带推广应用工程
建设宽带应用基础设施,循序渐进部署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在福州、厦门各建设一个IDC机房,并设立移动互联网数据中心,力争建成海峡西岸区域性的移动互联网内容资源基地。丰富宽带应用,加强宽带应用创新与示范。完善政务应用建设,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强基础地理、水文气象和资源环境等公共信息资源建设;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综合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快民政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等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电信运营企业合作建设“无线城市”、“智慧城市”、“幸福城市”服务平台。做好行业应用推广,在生产、安全、金融、社会服务、农业、医疗、教育、扶贫等领域开展行业特色宽带业务,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建成全省统一的覆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公共教育服务平台;建设基于健康档案的全省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促进融合应用发展,做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基于宽带的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和文化创意产业。(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省广电网络集团)
六、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程
提升网络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采用多种方式提升重要路由、网络节点、应用基础设施的可靠性,保障网络畅通和应急通信需求。针对宽带建设中新技术、新业务和网络融合出现的手机安全、IPv6安全、云计算安全、物联网安全、“三网融合”安全等新情况和新问题,强化宽带网络安全管理,推动建立高效的安全事件应对协调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协同处置、政府内网密码保护、政务信息系统容灾备份、数字认证系统和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监控手段,建立和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应用的日志留存、溯源定位等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支持各设区市建设相关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定级、测评、安全防护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加快利用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地下通信枢纽和数据容灾备份中心的研究与试点。(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省广电网络集团)
七、宽带产业协同发展工程
着力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支持我省节能高效、高性价比的宽带网络设备与系统的研发与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相关产业链。各互联网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网站服务能力,提高用户使用体验。设备制造企业要不断提高网络设备的性能和产品质量,加快推广适于中小企业、学校、社区和家庭的高性能及融合功能的宽带接入产品与网络设备,为“数字福建·宽带工程”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通信设备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
八、闽台宽带交流合作工程
发挥福建独特的对台优势,继续推动闽台通信业在宽带产业方面的交流,深化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的新途径、新模式。加快平潭“智慧岛”建设,实现全岛“光纤入户”,向“百兆接入、千兆到楼、T级城域出口”目标迈进。推进海峡两岸福州、厦门通信业务出入口的建设。推动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力争成为海峡两岸数据信息共享中心,为台湾企业提供两岸数据容灾互备服务,充分保障企业信息安全、提高数据价值,提升信息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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