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所院校更名的批复
闽政文〔2013〕68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等三所院校申请更名的请示》(闽教发〔2013〕5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规定,为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经研究,同意将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将泉州华光摄影艺术职业学院更名为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将泉州泰山航海职业学院更名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三所院校要科学制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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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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