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建宁县黄坊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闽政文〔2013〕80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建宁县黄坊乡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明政文〔2012〕13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建宁县黄坊乡人民政府驻地从黄坊村迁至武调村。请认真组织实施,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乡政府驻地迁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社会稳定,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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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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