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做好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13〕6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福建农民创业园和农民创业示范基地是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增收而创建的重要平台。为此,省政府决定在第一批省级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创建范围,实现所有县(含县级市、不含区,下同)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全覆盖。现就做好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大创建区域
除已列入第一批省级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的县(市)和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所在县(市)外,其他县(市)都要创建1个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1)。
各创建县(市)要按照“一县一乡一业”的原则,遴选一个乡(镇)或跨乡镇的集中连片区域作为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区域、一个特色优势农业产业作为示范基地主导产业。
二、创建目标和任务
经过三年建设,到2015年底,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主导产业“五新”入户率达9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8%以上,主导产业良种覆盖率、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及装备水平达到全县前列;示范基地内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30%以上。
三、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示范基地(乡镇)基础设施良好。示范基地内水、电、路等基础条件配套完善,设施装备达到标准化、规模化、无害化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服务设施齐全。
2.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示范基地要围绕粮食、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林竹、花卉等重点农业产业,选择一个在当地具有明显特色优势,符合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布局,产业化水平高,对农民收入拉动作用明显的产业作为主导产业。
3.农业科技支撑能力较强。示范基地具有实力较强的技术依托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品种、新技术的展示示范场所,引进示范成效显著,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明显高于周边地区。
4.建设实施方案科学可行。制定的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科学可行、创建区域范围明确、保障措施切实有力。建设规模与其生产条件、环境承载能力、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相匹配,辐射带动能力强。
(二)申报办法
按照“县级政府申请、设区市政府初审申报、省政府批准”的程序,由各设区市政府组织所辖县(市)进行申报(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并做好审核汇总工作(汇总表见附件3),于6月10日前行文报省农业厅(材料一式三份,包括设区市政府文件、设区市汇总表、县市申报书;联系人及电话:阮妙鸿,0591-83308301)。省农业厅牵头组织省农民创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评审后,报省政府研究确定。
四、落实扶持措施
(一)扶持重点。重点扶持发展示范基地主导产业的设施农业项目,支持标准钢架大棚及水肥一体化等配套设施、畜禽标准化养殖、食用菌包(瓶、料)生产线、物联网系统等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二)政策措施。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每个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专项资金200万元,同时享受省政府《关于支持福建农民创建园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2012〕67号)提出的其他相关扶持政策。
(三)补助办法。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厅制定下发的《省级农民创业园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13〕12号)规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按当年新增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对建设主体进行奖补。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创建县(市)政府是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创建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组织做好创建区域(乡镇)的选点、主导产业的遴选和各项创建工作。各设区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做好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的各项创建工作。
(二)细化县级方案。各创建县(市)要制定《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各地产业发展规划、基础条件、经营主体、科技水平、发展潜力等情况,明确示范基地发展思路、主导产业发展目标、建设重点内容和保障措施等。
(三)强化绩效考核。要按照“实施有方案、年度有计划、项目有目标、进度有跟踪、效果有评价”的原则,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的绩效管理,及时通报年度考核情况。建立激励机制,对考核结果排名前三位的给予奖励,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予以调整。
附件:1.第二批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县(市)名单
2.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格式)
3.XX市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9日
附件1
第二批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县(市)名单
共40个:
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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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县(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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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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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县(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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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
(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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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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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
(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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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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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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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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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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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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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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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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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
(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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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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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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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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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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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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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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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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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
(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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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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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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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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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
(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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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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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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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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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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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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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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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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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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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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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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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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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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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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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
(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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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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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
(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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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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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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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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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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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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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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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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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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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申报书(格式)
一、封面
XX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XX县(市)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二、正文
(一)创建区域(乡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包括农业产值、农业增加值及其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财政总收入、年度农业投入及来源等情况;总人口、农业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
(二)创建区域(乡镇)农业基础条件与产业优势。
1.基础条件。创建区域(乡镇)的具体地理和经济区位,耕地(水田、旱地)、水(海)域、山林等面积;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情况;标准农田、设施农业、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情况。
2.产业优势。创建区域(乡镇)农业主导产业类型、规模及其占全县(市)比重;各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数量、产值,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农业注册商标、认定“三品一标”和各级名牌数量;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农产品流通设施、市场拓展情况。
3.科技条件。创建区域(乡镇)农技推广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农机装备数量、农机总动力、综合机械化率;农民教育培训场所和设备建设情况;农业科研单位合作情况。
(三)创建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的思路与打算。
1.总体思路。
2.发展目标。
3.推进措施。
三、附表
创建县(市)基本情况表
县(市);创建乡镇名称: ;主导产业名称:
项 目 |
数值 |
备注 |
乡镇耕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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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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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导产业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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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乡镇户籍人口总数(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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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农业人口数(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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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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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创建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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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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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创建乡镇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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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龙头企业产值(万元)(市级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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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创建乡镇龙头企业产值(万元)(市级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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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民合作社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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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创建乡镇农民合作社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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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民合作社成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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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创建乡镇农民合作社成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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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书中的有关数值,以2012年统计数据为准,并附相关区位图、
规划布局图、数据图表、有关政策文件等。
附件3
XX市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序号 |
创业县(市) |
创建区域(乡镇) |
主导产业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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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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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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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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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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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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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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