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华侨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的决定

闽政文〔2013〕21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长期以来广大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情系故土,积极支持、参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为表彰他们热心公益事业、造福家乡人民的高尚行为,经研究决定,授予20106月以来捐赠我省公益事业人民币超壹亿元的曹德旺、黄如论、丁和木等3位人士,超壹千万元的施文义、黄朝阳、侯昌财、陈永建、蔡世亮、郭文梯(已故)、林文镜、林树哲、洪游奕、黄加种、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陈永栽、陈兆在、吴灿英、吴远康、林尚德、蔡经阳和林怀婉伉俪、翁瑞英、许健康、杨建山、李集招、林昌华、王正伟、姚志胜、俞培俤、陈明金、李氏基金、郑仓满、施能狮、洪顶超、蔡建四、林曼、戴明瑞、陈永培、黄增流、林文增、黄祖仕、杨晋涛、林长荣、施良侨、李川羽和李龙羽昆仲、郭加迪、庄惟春、陈东平、吴欢俊和吴笙福昆仲、蔡友铁、林广场、李陆大基金、庄杰华(已故)、蔡石码、龚清海、林祥华、蔡登练(已故)、陈捷中、陈奕福、刘官政、叶燕苗、王命忠、郑年锦、韩金福、陈妈祝家族、施金城、王汉章、柯伯诚、蔡佳定、张治华、卢章煌、陈金火、王永权等69位人士(团体)福建省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


  希望广大海外侨胞、港澳同胞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家乡经济社会建设,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为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回乡投资兴业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共同为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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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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