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闽政〔2013〕3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国务院决定于2013年至2015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精神,扎实做好我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地理国情主要是指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是基本国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掌握地表自然、生态及人类活动基本情况的基础性工作。我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目的是查清全省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全面掌握我省地理国情信息,为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奠定基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提高地理国情信息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服务能力。
    
  开展地理国情普查,系统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地理国情信息,是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保障服务的重要保障,也是相关行业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数据基础。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我省辖区陆地范围内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含有人居住岛屿)。
    
  普查内容:一是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状况;二是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的类别、位置、范围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现状。
    
  三、普查的时间安排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标准时点为2015年6月30日。我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从2013年1月开始,至2015年12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完成筹备成立普查的机构,编制普查的实施方案,开展普查试点和培训、全面部署普查的工作等。
    
  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为普查信息采集阶段,主要完成普查底图的制作、数据采集与处理、外业调查与核查、数据集建设工作等。
    
  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为普查成果汇交阶段,主要完成普查信息的整理、汇总、统计和分析,形成普查报告,上报普查成果等。
    
  四、普查组织实施
    
  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作业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福建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负责我省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我省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我省普查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地方政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利用已有地理信息和专题信息资源,择优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普查底图制作、内业信息采集、外业调查与核查、数据处理、数据集建设等工作,建设覆盖全省的地理国情本底数据库,形成普查报告。要在地理国情普查有关技术规定基础上,做好与部门有关工作技术规范的衔接,使省级地理国情普查成果与部门工作领域数据相互印证和吻合,确保省级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客观准确反映我省实际。要建立普查工作报告和会商机制,普查阶段性工作及成果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以便充分掌握工作进展、研究协调重大问题、合理分析信息数据,确保普查工作扎实推进、按期完成。
    
  (二)严格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测绘法》、《保密法》、《统计法》及《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开展普查工作。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对外发布。对在普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三)确保成果质量。要认真抓好普查培训,尤其是技术培训,有效提升普查人员业务能力和作业队伍作业质量。要认真按照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质量控制要求,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成果完整、真实、可靠。

  
  附件:福建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3日


  附件

福建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洪捷序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叶  敏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孙希有  省统计局局长
          
      陈跃进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

  成  员:卢承圣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网络办)主任,省政府新闻办主任,省互联网信息办主任
          
      刘剑津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孟  芊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唐亚非  省经贸委总工程师
          
      张洪德  省公安厅副厅长
          
      曾水平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
          
      万崇伟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陈亚明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陈  宁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王建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陈培健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姜绍丰  省农业厅副厅长
          
      张明接  省林业厅副厅长
          
      张天明  省水利厅副厅长
          
      黄世峰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陈  朱  省文化厅副厅长
          
      陈文加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杨  红  省审计厅副厅长

      汤昭平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林文芳  省统计局副局长
          
      陈维平  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林  立  省信息化局副局长
          
      简灿良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总工程师
          
      侯金东  武警福建总队副总队长
          
      黄向荣  省地震局副局长
          
      王少华  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陈跃进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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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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