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平市
撤销西园乡南洋乡设立西园镇南洋镇的批复
闽政文〔2013〕363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漳平市西园乡等两个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龙政综〔2013〕34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漳平市撤销西园乡、南洋乡,设立西园镇、南洋镇,以原西园乡、南洋乡的行政区域为西园镇、南洋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你市有关各级政府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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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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