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十一五”教育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着眼于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学习型社会,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结构调整,推进教育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智力支持、知识贡献和人才保证。
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优先原则。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更多精力和更大财力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在各级规划中优先谋划教育发展、在财政分配中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在资源配置中优先满足教育需求。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教育以育人为本,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办学以教师为本,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激励教师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三)坚持质量首位原则。正确处理教育发展规模和质量的关系,保持规模适度增长,更加注重内涵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四)坚持统筹协调原则。统筹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之间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教育的发展、改革与稳定,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改革。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增强教育发展的动力与活力。
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适应和支撑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现代化教育体系,教育事业发展总体水平达到全国中等水平以上,全省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9年;在教育规模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更加注重提高质量上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体目标如下:
------幼儿入园率保持在85%左右。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积极发展0~3岁幼儿早期教育。
------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7~15岁)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巩固扫盲成果,提高扫盲质量。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75%。
------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左右,在校生规模达到123万人左右。把握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节奏,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有条件的地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到84万人左右。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学类在校生占全省高校在校生的35%以上。注重发展现代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
------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构建学习型社会取得阶段性进展。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和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得到较大发展,公民参加各类终身教育和学习活动的机会进一步扩大,多样化的受教育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闽政〔2006〕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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