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以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为中心,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建设,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和改善卫生行业管理,继承和发展中医药,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水平和能力,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
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明确在政策支持和引导、资金筹集和投入、行业监管和调控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同时,鼓励和规范社会资金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二)注重公平,兼顾效率。注重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和可及性,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逐步建立健全惠及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达到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目标。
(三)统筹发展,突出重点。卫生事业发展要立足省情,紧紧围绕公共卫生和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这两个发展的关键环节,坚持以预防为主,公共卫生优先发展;坚持以适宜技术为主,基本医疗服务优先发展;坚持以农村、城市社区为重点,中西医协调发展。
(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制度,是“十一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积极探索公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加大政府投入,改变“以药补医”的状况;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理、相互协作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实行逐级转诊,使常见病、多发病就近、方便、经济地得到治疗。
发展目标:“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基本建立起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疾病预防和控制能力不断增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不同人群之间享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得到较大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总体水平和全省城乡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居全国中等以上水平。具体指标如下:
------人民健康水平继续提高。全省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4/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10.0‰。
------疾病预防和控制能力得到增强。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传染性肺结核发病率降至45/10万以下,15岁以下儿童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万以下,95%的县(市、区)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80%以上,力争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卫生人力资源有所增加。全省千人均卫技人员达到3人,其中千人均医生达到1.35人;二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达到1∶0.4。 (闽政〔2006〕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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