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
修改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7〕126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新校区等5个建设项目局部修改闽侯县竹岐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7〕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将694656公顷土地(其中耕地379832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闽侯县及南屿镇、竹歧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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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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