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
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等4个开发区的批复

闽政文〔2006〕123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等四个开发区补办审批手续的报告》(漳政〔2006〕1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办有关开发区审批手续的函》(发改外资〔2006〕136号)的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福建云霄常山经济开发区、福建平和工业园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印发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发改外资〔2005〕1521号)的要求,同意将漳州蓝田工业区、漳州龙文工业区整合为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将龙海角美工业区、漳州龙池开发区整合为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将常山华侨工业区、云霄云陵工业开发区整合为福建云霄常山经济开发区。

  你市原批准设立的平和县文峰工业区虽属违规设立,但符合规划要求,已形成一定经济规模和产业集聚优势,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现批准设立为省级开发区。根据开发区命名和类型规范标准,同意更名为福建平和工业园区。

  二、开发区的产业定位。

  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主要产业:电子、光学、机电、精密机械、生物制药、食品罐头、轻纺、家具等。今后的发展方向:形成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集群。

  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主要产业:家用电器、轻纺、电子、化工、机械、钢板(涂层)加工、包装制品、农产品深加工等。今后的发展方向:形成产业特色鲜明、配套能力强的工业园区。

  福建云霄常山经济开发区主要产业:机械铸造、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和包装业等。今后的发展方向:形成生态型现代化工业园区。

  福建平和工业园区主要产业:机械、化工、纸业、轻纺等。今后的发展方向:形成以轻纺产品加工为龙头的生态型工业园区。

  三、开发区的四至范围、界址点座标和面积,以国土资源部最终核定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开发区最终审核结果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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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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