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陈宁任职的通知

闽政文〔2005〕409号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经研究同意:

  陈宁任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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