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郑龙等任职的通知
闽政文〔2005〕405号
福建行政学院:
经研究决定:
任命郑龙、姜华为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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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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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文〔2005〕405号
福建行政学院:
经研究决定:
任命郑龙、姜华为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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