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5〕541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翔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厦府〔2005〕32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厦门市翔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957.51公顷土地(其中耕地550.61公顷)土地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同时相应修改厦门市及翔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