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批复

闽政文〔2003〕351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乐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用地涉及使用长乐市航城等镇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请示》(榕政综〔2003〕26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长乐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建设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事宜批复如下:

  一、在保证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面积稳定、质量相当前提下,同意长乐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建设调整长乐市航城镇、鹤上镇、漳港镇等13个村19片基本农田保护区。其中航城镇霞州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编号为35012602047,面积为0.8667公顷;鹤上镇仙街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编号为35012607012及35012607026,面积为2.2公顷;新览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编号为35012607015及35012607010,面积为5.6167公顷;歧阳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编号为35012607027、35012607028及35012607017,面积为1.7833公顷;云江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编号为35012607037,面积为3公顷;云路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编号为35012607047,面积为0.8公顷;峰顶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编号为35012607048及35012607050,面积为5公顷;白眉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编号为35012607064,面积为1.1公顷;漳港镇王朱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编号为35012612063,面积为3.1333公顷;演屿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编号为35012612065,面积为1.6公顷;门楼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编号为35012612077,面积为0.6公顷;漳港村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编号为35012612112,面积为2.12公顷,漳港乡企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片编号为35012612095、35012612096,面积为1.88公顷。共计调整面积为29.7公顷。补划基本农田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安排,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异地补划基本农田补偿费。

  二、长乐市人民政府要依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调整基本农田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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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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