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溪云中山和清流
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批复
闽政文〔2016〕3号
泉州市、三明市人民政府: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溪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及范围的请示》(泉政文〔2015〕115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的请示》(明政文〔2015〕59号)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溪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该自然保护区位于安溪县西北部,处于戴云山脉东南延伸段,保护区调整后的范围在东经117°35′39″-117°44′45″、北纬25°16′19″-25°21′00″之间,属于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晋江、九龙江源头生态系统以及众多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该自然保护区调整后的总面积4164.5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422.4公顷、缓冲区面积1515.9公顷、实验区面积1226.2公顷。调整后的具体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图详见附件。
二、同意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该自然保护区位于清流县的北部,分为莲花山和温家山两个片区,保护区调整后,莲花山片区范围在东经116°51′50″-116°54′32″,北纬26°12′48″-26°15′40″之间,温家山片区范围在东经117°01′19″-117°02′55″,北纬26°14′30″-26°16′39″之间,属于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该自然保护区调整后的总面积1776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882.8公顷、缓冲区面积156.1公顷、实验区面积737.1公顷。调整后的具体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图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安溪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对保护晋江、九龙江水系源头的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等具有重要作用;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特色明显,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内以野大豆、南方红豆杉为代表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具有独特的研究和保护价值。自然保护区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2〕165号)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好保护区的各项具体工作。
(一)按照调整后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抓紧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落实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权属及管护协议,标明区界,并向社会公告。
(二)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尽快组织实施总体规划,提高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按规定建设设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安溪云中山和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后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由省环保厅、林业厅分别向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备案。
附件:1.安溪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和范围(调整后)
2.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和范围(调整后)
3.安溪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调整后)
4.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调整后)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6年1月5日
附件1
安溪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和范围
(调整后)
安溪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164.5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422.4公顷、缓冲区面积1515.9公顷、实验区面积1226.2公顷,该自然保护区分为云中山片区(面积3996.1公顷)、格口片区(面积168.4公顷),核心区和缓冲区位于云中山片区。该自然保护区位于安溪县西北部,东起感德镇尾厝村和福德林场交接处,西至福田乡福前村赤珩尖,南与丰田林场接壤,北与漳平市溪南乡毗邻,范围在东经117°35′39″-117°44′45″、北纬25°16′19″-25°21′00″之间。行政区域涉及福田乡福前村,感德镇尾厝村,桃舟乡达新村、棠棣村等3乡镇4个行政村以及福前农场。
一、自然保护区范围四至边界
(一)云中山片区
东至:北起海拔1285.0米山峰(117°44'37.2″E,25°19'13.6″N),向西南沿山脊,向西南沿沟谷至海拔1192.8米山峰(117°44'26.3″E,25°18'46.4″N)。
南至:东接海拔1192.8米山峰,向西沿山脊线至海拔925.0米山峰(117°43'8.9″E,25°19'17.4″N),向西北至海拔448.0米山峰(117°38'27.8″E,25°17'13.5″N)至泉州市与龙岩市交界处海拔1257.9米山峰赤珩尖(117°35'39.4″E,25°17'43.4″N)。
西至:西至泉州市与龙岩市交界处海拔1257.9米山峰赤珩尖。
北至:西接泉州市与龙岩市交界处海拔1257.9米山峰赤珩尖,向东北沿泉州市与龙岩市交界处经石门格、银瓶尖(海拔1179.2米)、狮子炉尖(海拔1337.8米)、蜡烛湖尖(海拔1265.8米)至拐点(117°39'05.9″E,25°19'49.0″N),向东至海拔1047.4米山峰(117°41'46.9″E,25°20'32.8″N),向东南沿山脊线经风南格(117°42'15.0″E,25°20'18.0″N)、海拔1384.7米山峰加池山(117°43'18.4″E,25°19'51.6″N),最后至海拔1285.0米山峰(117°44'37.2″E,25°19'13.6″N)。
(二)格口片区
东至:北起溪流交叉口(117°39'30.0″E,25°17'10.4″N),向东南沿溪流至拐点(117°39'44.1″E,25°16'55.9″N),向南至拐点(117°39'43.0″E,25°16'38.4″N)。
南至:东接拐点(117°39'43.0″E,25°16'38.4″N),向西南沿山谷至拐点(117°39'24.7″E,25°16'21.4″N),向西沿山脊线经海拔525米山峰(117°39'05.6″E,25°16'29.8″N)、海拔375.8米山峰(117°38'37.2″E,25°16'28.2″N)至溪流南岸拐点(117°38'30.6″E,25°16'28.4″N)。
西至:南接溪流南岸拐点(117°38'30.6″E,25°16'28.4″N),向东北沿溪流南岸至拐点(117°38'40.2″E,25°16'56.0″N)。
北至:西接溪流南岸拐点(117°38'40.2″E,25°16'56.0″N),向东沿溪流南岸至拐点(117°39'10.0″E,25°17'01.4″N),向东沿小班界经拐点(117°39'20.3″E,25°16'57.3″N)、(117°39'39.2″E,25°17'03.4″N),最后直至溪流交叉口(117°39'30.0″E,25°17'10.4″N)。
二、缓冲区外围四至边界
东至:北起海拔1285.0米山峰(117°44'37.2″E,25°19'13.6″N),向西南沿山脊线至海拔1192.8米山峰(117°44'26.3″E,25°18'46.4″N)。
南至:东接海拔1192.8米山峰,向西沿山脊线至海拔925.0米山峰(117°43'8.9″E,25°19'17.4″N),向西北至海拔705.5米山峰(117°40'36.5″E,25°18'17.3″N),向西南沿山脊线至海拔861.8米山峰(117°38'29.6″E,25°17'58.6″N),向西南沿小班界至拐点(117°37'14.0″E,25°17'44.8″N),向西沿山脊线至拐点(117°36'53.5″E,25°17'48.8″N)。
西至:南接拐点(117°36'53.5″E,25°17'48.8″N),向北沿山脊线至泉州市与龙岩市交界处(117°36'52.1″E,25°18'07.8″N)。
北至:西接泉州市与龙岩市交界处(117°36'52.1″E,25°18'07.8″N),向东北沿泉州市与龙岩市交界处经银瓶尖(海拔1179.2米)、狮子炉尖(海拔1337.8米)、蜡烛湖尖(海拔1265.8米)至拐点(117°38'59.3″E,25°19'28.1″N),向东沿小班界经石巷格子(117°42'15.0″E,25°20'18.0″N)、海拔1336.3米山峰黑光山(117°43'40.0″E,25°19'40.1″N),最后至海拔1285.0米山峰(117°44'37.2″E,25°19'13.6″N)。
三、核心区外围四至边界
东至:北起海拔1462.2米山峰(117°41'33.5″E,25°20'00.9″N),向西南沿小班界至拐点(117°41'23.9″E,25°19'46.1″N),向西南至拐点(117°41'32.3″E,25°19'03.4″N)。
南至:东接拐点(117°41'32.3″E,25°19'03.4″N),向西南至拐点(117°37'30.4″E,25°17'42.0″N)。
西至:南接拐点(117°37'30.4″E,25°17'42.0″N),向北经拐点(117°37'18.2″E,25°17'53.7″N)至拐点(117°36'58.8″E,25°18'07.3″N)至拐点(117°36'56.5″E,25°18'08.6″N)。
北至:西接拐点(117°36'56.5″E,25°18'08.6″N),向东至拐点(117°38'56.7″E,25°19'14.6″N),向东南沿桃舟乡和福田乡交界处至拐点(117°39'00.5″E,25°19'12.9″N),向东沿桃舟乡和感德镇交界处经云中山(海拔1226.3米)至拐点(117°40'05.0″E,25°19'22.9″N),最后向东北沿小班界至拐点(117°41'33.5″E,25°20'00.9″N)。
附件2
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和范围
(调整后)
清流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776.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882.8公顷,缓冲区面积156.1公顷,实验区面积737.1公顷。该自然保护区分为莲花山和温家山两个片区,其中莲花山片区面积1222.5公顷(核心区755.7公顷、缓冲区127.5公顷、实验区339.3公顷),温家山片区面积553.5公顷(核心区127.1公顷、缓冲区28.6公顷、实验区397.8公顷)。该自然保护区位于清流县的北部,莲花山片区范围在东经116°51'50″-116°54'32″,北纬26°12'48″-26°15'40″之间,东至赤家尾、西临得同坑、南靠鸭板坑、北接金罗判;温家山片区范围在东经117°01'19″-117°02'55″,北纬26°14'30″-26°16'39″之间,东至艮背、西临井坑背、南靠旱坑、北接拱龙顶,行政区域涉及清流县3个乡镇(温郊乡、龙津镇、嵩溪镇),5个行政村(温郊乡温家山村,龙津镇大路口村,嵩溪镇青溪村、青山村和塘背村)。
一、莲花山片区
(一)范围四至边界
东至:从(116°53'29″E,26°15'34″N)至竹仔湖(116°53′34″E,26°15′16″N),然后沿山脊小班界向南至(116°53'16″E,26°15'11″N),后转向东沿村界至(116°53'31″E,26°15'18″N),再向东南沿小班界至(116°54′32″E,26°14′21″N),最后向西南沿村界至(116°54′27″E,26°13′41″N)。
南至:从村界(116°54′27″E,26°13′41″N)、沿小班界经赤家坑(116°54′15″E,26°13′32″N)、老虎坑(116°54′06″E,26°13′24″N)、鸭板坑(116°53′26″E,26°13′10″N)至(116°52′51″E,26°13′08″N)。
西至:从(116°52′51″E,26°13′08″N),向西北沿山脊经猴子栋(116°52′38″E,26°13′23″N)至(116°51′52″E,26°14′29″N),最后向北沿小班界至(116°51′50″E,26°14′42″N)。
北至:从(116°51′50″E,26°14′42″N),向东北沿小班界至(116°53'29″E,26°15'34″N)。
(二)缓冲区外围四至边界
东至:从(116°53′54″E,26°14′54″N),向南至赤家坑(116°54′12″E,26°13′36″N)。
南至:从(116°54′12″E,26°13′36″N),向西南经老虎坑(116°54′04″E,26°13′24″N)、鸭板坑(116°53′27″E,26°13′11″N)至(116°52′55″E,26°13′15″N)。
西至:从(116°52′55″E,26°13′15″N),向北经(116°52′34″E,26°13′31″N)、(116°52′29″E,26°13′38″N)、(116°52′08″E,26°14′21″N)至(116°51′56″E,26°14′40″N)。
北至:从(116°51′56″E,26°14′40″N),向东北经(116°52′25″E,26°14′37″N)、(116°52′51″E,26°14′54″N)、(116°53′25″E,26°15′08″N)至(116°53′54″E,26°14′54″N)。
(三)核心区外围四至边界
东至:从(116°53′49″E,26°14′55″N),向南经(116°53′42″E,26°14′37″N)、(116°53′42″E,26°14′28″N)、(116°53′40″E,26°14′10″N)、(116°54′14″E,26°14′10″N)至(116°54′17″E,26°13′57″N)。
南至:从(116°54′17″E,26°13′57″N),向西南经赤家坑(116°54′07″E,26°13′35″N)、老虎坑(116°54′01″E,26°13′25″N)、鸭板坑(116°53′29″E,26°13′13″N)至(116°52′59″E,26°13′18″N)。
西至:从(116°52′59″E,26°13′18″N),向北经(116°52′36″E,26°13′35″N)、(116°52′28″E,26°14′09″N)、(116°52′07″E,26°14′23″N)至(116°51′57″E,26°14′35″N)。
北至:从(116°51′57″E,26°14′35″N)经(116°52′03″E,26°14′39″N)、(116°52′27″E,26°14′49″N)至(116°52′55″E,26°14′50″N),然后向东北沿村界经横山顶(116°53′02″E,26°15′03″N)至(116°53′12″E,26°15′10″N),最后向东南沿小班界至(116°53′49″E,26°14′55″N)。
二、温家山片区
(一)范围四至边界
东至:从林畲乡和温郊乡交界海拔885米山峰(117°02′28″E,26°16′39″N),向东南沿林畲乡和温郊乡行政界至海拔743米山峰(117°02′54″E,26°15′59″N)向西南经(117°02′53″E,26°15′56″N)至(117°02′52″E,26°15′56″N)。
南至:从(117°02′52″E,26°15′56″N),向西南沿山脊至(117°02′12″E,26°16′12″N),然后向西沿经海拔869米山峰(117°01′46″E,26°16′09″N)、海拔879米山峰(117°01′28″E,26°16′00″N)、海拔864米山峰(117°01′33″E,26°15′51″N)、海拔632米山峰(117°01′28″E,26°14′49″N)、海拔696米山峰(117°1′17″E,26°15′34″N)至(117°0′12″E,26°15′4″N)。
西至:从(117°0′12″E,26°15′4″N),向西沿河流至(117°0′8″E,26°15′7″N),再向东北沿河流小班界至(117°0′22″E,26°15′27″N),最后向西北沿小班界至拐点(117°0′9″E,26°15′42″N)。
北至:从(117°0′9″E,26°15′42″N),向东北沿山脊以林畲乡和温郊乡行政界线为边界至海拔885米山峰(117°2′28″E,26°16′39″N)。
(二)缓冲区外围四至边界
东至:从(117°1′10″E,26°16′14″N),向南经(117°1′9″E,26°16′3″N)、(117°1′22″E,26°16′1″N)、(117°1′24″E,26°15′50″N)、(117°1′26″E,26°15′44″N)至(117°1′27″E,26°15′39″N)。
南至:从(117°1′27″E,26°15′39″N),向西经(117°1′20″E,26°15′34″N)、(117°1′18″E,26°15′35″N)至(117°1′7″E,26°15′35″N),然后向西沿溪流至(117°0′42″E,26°15′23″N)。
西至:从拐点(117°0′42″E,26°15′23″N),向北沿溪流至(117°0′45″E,26°15′35″N),然后向西北经(117°0′39″E,26°15′42″N)、(117°0′30″E,26°15′48″N)至(117°0′30″E,26°15′54″N)。
北至:从(117°0′30″E,26°15′54″N),向东北经(117°0′35″E,26°16′5″N)、(117°1′2″E,26°16′14″N)至(117°1′10″E,26°16′14″N)。
(三)核心区外围四至边界
东至:从(117°1′11″E,26°16′13″N),向南经(117°1′8″E,26°16′2″N)、(117°1′17″E,26°16′5″N)、(117°1′12″E,26°15′54″N)、(117°1′25″E,26°15′49″N)、至(117°1′25″E,26°15′40″N)。
南至:东起拐点(117°1′25″E,26°15′40″N),向西经(117°1′20″E,26°15′37″N)、(117°1′10″E,26°15′37″N)、(117°0′49″E,26°15′29″N)、(117°0′44″E,26°15′28″N)至(117°0′42″E,26°15′26″N)。
西至:南起(117°0′42″E,26°15′26″N),向北经(117°0′43″E,26°15′32″N)、(117°0′39″E,26°15′42″N)、(117°0′36″E,26°16′0″N)至(117°0′37″E,26°16′4″N)。
北至:西起(117°0′37″E,26°16′4″N),向东经(117°0′40″E,26°16′6″N)、(117°0′57″E,26°16′13″N)至(117°1′11″E,26°16′13″N)。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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