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林依标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闽政文〔2004〕223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经研究决定:
任命林依标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林应华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助理巡视员,免去其福建省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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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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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文〔2004〕223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经研究决定:
任命林依标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林应华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助理巡视员,免去其福建省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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