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横四线(G316)
同青桥至王亭段新建(过境)公路建设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16〕43号
邵武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邵武市横四线(G316)同青桥至王亭段新建(过境)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邵政地〔2015〕1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邵武市境内农用地54.3178公顷(其中耕地16.2607公顷)、未利用地0.726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邵武市城郊镇莲塘村水田1.2205公顷、园地1.9969公顷、林地1.7984公顷、其他农用地0.819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715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375公顷、未利用土地0.0903公顷、其他土地0.0795公顷,莆明村水田1.4927公顷、旱地0.0906公顷、其他农用地0.476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807公顷,芹田村水田2.5941公顷、其他农用地1.05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9306公顷、未利用土地0.0251公顷、其他土地0.0309公顷,台上村水田0.3939公顷、园地0.3785公顷、林地5.0059公顷、其他农用地0.206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13公顷、未利用土地0.1005公顷,水北镇王亭村水田5.4323公顷、园地1.9379公顷、林地8.886公顷、其他农用地1.242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104公顷,晒口街道新丰村水田0.7667公顷、林地2.1578公顷、其他农用地0.0316公顷,通泰街道长坪村水田4.0964公顷、旱地0.1735公顷、园地1.3249公顷、林地9.071公顷、其他农用地1.667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684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57.1645公顷;使用国有交通运输用地0.7335公顷、其他土地0.4001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58.2981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邵武市横四线(G316)同青桥至王亭段新建(过境)公路建设用地。
二、邵武市人民政府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邵武市人民政府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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