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位福建省
“友谊奖”获得者的决定
闽政文〔2001〕273号
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表彰对我省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和国际友好人士,由各市、省直有关部门推荐,并经福建省“友谊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刘宇平、吴振声、中山鹤、贝茨·里韦特、麦克·卡瓦纳、格雷格·麦康、林直实、巴齐斯、马克·辛格勒、艾德华·海尔等十位外国专家和国际友好人士为第二届福建省“友谊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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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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