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
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8〕183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闽江下游南港南岸防洪三期及其安置地建设项目局部修改闽侯县上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7〕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47.1461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0.6157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闽侯县及上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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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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