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
泉三高速公路玉盘收费站变更站名的函
闽政办函〔2009〕38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泉三高速公路玉盘收费站变更站名的请示》(闽交财〔2009〕6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泉三高速公路玉盘收费站更名为泉州南收费站,该站更名后原站址、收费期限、收费标准和方式等不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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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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