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
福州大都市区推进福莆宁同城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2〕49号

福州、莆田、宁德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推进福莆宁同城化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推进
福莆宁同城化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推进福莆宁同城化,打造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区域高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发展定位
  
  强化福州省会中心城市的重心辐射作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密切福州市与莆田市、宁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联系,加强分工合作,推进组团式建设,推动福莆宁同城化连片繁荣发展,提升参与国内外竞争和两岸合作的能力,打造海峡西岸核心区和沿海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
  
  二、主要目标
  
  坚持规划先行、交通互联、产业协作、市场一体、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突出项目带动、机制创新,全面推动区域协作,推进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合作互利共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加快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品位和同城化进程,逐步形成以福州大都市区为核心,莆田和宁德为两翼的紧密型、一体化融合的同城化发展新格局。
  
  (一)近期目标(2013年):福州大都市区框架初步形成,福莆宁同城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1.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加快实施:城市轨道交通、绕城高速、沈海复线、长乐至平潭高速、福州机场扩建、福州港一体化、福州至平潭铁路等一批大都市区及同城化交通重点工程加速推进;福州中心城区至周边县(市)、平潭及莆田、宁德便捷交通网络初步形成。
  
  2.部分领域社会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居民健康信息系统、社会保障卡、养老服务公共信息平台等基本建成并发挥作用;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劳动就业信息区域共享。
  
  3.资源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金融同城化迈出实质步伐;区域人力资源网络初步形成;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协同开发利用机制。
  
  4.产业发展融合互动性增强:初步建立制造业发展分工协作机制;物流、旅游、会展、软件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文化产业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二)“十二五”目标(2015年):福州大都市区框架基本形成,福莆宁同城化初步实现。
  
  1.交通通讯基础设施同城化联网:基本实现轨道交通、高速路网、快速通道、综合运输枢纽、机场、港口、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初步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基本形成便捷、顺畅的一小时同城化交通网。
  
  2.大部分领域社会公共服务有效融合: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城市管理平台、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系统、劳动就业应用平台和劳务合作信息共享平台等一批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成并实现同城共用;基本实现医疗卫生、教育、文体、旅游等领域资源的协作共享,就业与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领域服务的协同管理。
  
  3.资源要素市场体系一体化格局形成:基本实现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的有效配置,以及生态环境、沿海岸线、能源资源等协同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4.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产业分工协作明晰,现代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区域融合联动发展机制建立,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按照大都市区整体布局和同城化要求,突出做大做强福州核心区域,增加对外联络通道,推进综合交通、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合力构建功能配套、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1.强化综合交通建设。加强福州大都市区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干道、城市公交联络线和同城化区域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的规划衔接和建设实施。加强同城化区域内各城市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客货运枢纽的衔接,科学布局和调整区内公交线路、站场、综合交通枢纽和公交客运枢纽,加快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形成一体化公交运输网络,提供同城化客货运服务。(省直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铁办等)
  
  (1)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争取尽早开工建设二号线;预留莆田—江阴—平潭上岛城际铁路通道,加强福州主城区与长乐滨海新城的轨道交通联系,研究规划建设福州大都市区与莆田市、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同城化的轨道交通衔接互联。
  
  (2)完善高速公路和城际干线路网。加快建设沈海高速公路复线(宁德漳湾至连江浦口高速公路、福州经永泰至仙游段)、长乐至平潭高速、福州绕城高速东南段、平潭海峡大桥复桥等项目建设,研究规划福州外郊高速环线,促进福州大都市区高速公路与平潭、莆田、宁德高速公路的有效对接和相互融合;进一步完善福州大都市区城市主干道和福州、莆田、宁德三市同城化的国省道规划布局,研究规划促进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和交通枢纽联系的福州东部快速路、福州滨海通道等快速通道,加强福州中心城区与各城市组团的便捷联系。
  
  (3)统筹布局建设综合运输枢纽。加快福州机场扩能改造,抓紧规划建设福州机场二期,开展莆田机场、宁德机场和平潭通勤机场前期研究;发挥港口资源优势,推进福州和宁德港口资源整合和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做好与兴化湾南北岸港区的分工与合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铁路、机场、港口、公路等客、货场站和枢纽,强化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
  
  (4)推进公共交通同城化。健全管理机制,逐步打破公交跨市运营管理壁垒,加密各市之间和各市(县)至中心城市公交班次,加快推动现有班线公交化改造,大力发展“城际公交”和“快速公交”,打造若干城际快速客运精品线路;推进公交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启动三市“公交一卡通工程”,推进城市间公交互联互通和城市公交IC卡并网、同城共用。加快在城市边界和城际轨道站上建设综合性公交换乘枢纽场站,各城市开通与主要交通枢纽之间的高速客运直达运输;加快推进三市出租汽车互进市区、进场站、进机场,在指定的站点(场)设立回程停靠点,加快实现出租车同城化跨市联运。
  
  2.统筹建设信息通讯基础设施。推进基础通信网、无线宽带网、数字电视网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3G信号区域全覆盖;采取措施逐步降低大都市区和同城化区域范围内通信资费。建立三市数据共享的城市人口基础数据库、法人基础数据库;加快城市空间地理信息建设与标准一体化步伐,组织实施大都市区城市光网、无线宽带城市群、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社会民生信息化、电子商务应用等重点工程。高起点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省电子口岸平台在平潭拓展应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设平潭离岸云数据中心和云计算产业园,积极承接境外企业将离岸数据处理业务向区域转移,建设“平潭智慧岛”。(省直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数字办、通信管理局、广电局、信息化局等)
  
  (二)推进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加强产业布局整体规划,合理分工协作,共建产业园区,合力对接台湾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联合打造产业集群(基地),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1.推动制造业融合发展。根据各地区制造业发展基础,实施差异化引导政策,调节利益分配,推动分工合作,共同发展壮大区域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特色产业园区,推进福州江阴新区与莆田兴化湾南岸、福州罗源湾与宁德环三都澳等产业功能区分工合作,探索建立三市制造业合作园区和重点产业共建区。以重大项目为龙头,以产业链为纽带,做大做强光电显示、金属及深加工、汽车及零部件、石油化工、纺织鞋服、电机电器、钢铁、船舶制造、工艺美术、农产品深加工等一批上中下游产业联系紧密、相互配套、竞争力强的区域特色及优势产业集群。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海洋高新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产业为重点,推动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着力推动福州市发展芯片、计算机及网络产品、软件和集成电路、数字视听产品、物联网、催化材料、环保技术和设备等领域,宁德市发展新能源电池、太阳能光伏、镍合金材料、高效节能电机等领域,莆田市发展LED照明、平板显示等领域,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光电、集成电路设计、纳米技术、高分子材料等领域,积极承接台湾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建设福莆宁沿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带。(省直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信息化局等)
  
  2.共同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发挥区域港口优势,以省级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支撑,构建区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建设集疏运体系,共同开发和拓展港口物流腹地;完善物流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打造福州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峡两岸物流集散中心和莆田市、宁德市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集中建设一批现代化物流园区、专业物流中心、大型专业批发市场、配送中心,积极发展三市同城化的物流配送,服务区域内群众生活及产业发展需要,推进特色产品交流互通,带动培育新兴产业;推进企业物流服务外包,加快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促进区域物流企业合作互动,积极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省直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交通运输厅等)
  
  3.大力拓展旅游合作。利用同城化便利,统筹开发利用区内旅游资源,以福州市为中心,发挥省会中心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作用,充分利用昙石山文化、闽都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温泉文化、妈祖文化、畲族文化,以及青云山、九鲤湖、宁德世界地质公园、平潭滨海旅游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条件,联合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积极发展滨海旅游、森林旅游和文化旅游,对接周边旅游景区,打造海峡西岸特色旅游品牌。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旅游信息共享机制,发展跨区旅游营销网络,推行旅游景区通票制度和“一卡通”,构建区域一体化旅游服务体系。(省直配合单位:省旅游局等)
  
  4.联手拓展绿色会展业。充分发挥福州海峡会展中心等大型展馆作用,进一步拓展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福州5.18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暨福建商品交易会、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宁德海峡两岸电机电器博览会等会展品牌优势,整合共享会展场馆及海内外客商资源,联手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打造区域性商务会展中心。依托会展业发展,加强咨询、中介、设计、创意、信息等领域合作,加快对接台湾现代服务业,协调规划和发展总部经济集聚区,共同建设区域服务体系。(省直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厅、台办等)
  
  (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按照构建大都市区和同城化要求,积极推进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就业与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管理协同。
  
  1.推进教育科研领域协作。共建教育教学资源库,实现区内教育资源整合共享,密切教育机构间交流,鼓励开展各类教育对口合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跨行政区共建教学科研机构、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面向区内企业开展职业培训及创新活动;加快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中科院海西研究院莆田中心、中科院新技术孵化与转化基地(宁德)等一批研发平台建设,承接和落地推广一批科研成果及项目;联合共建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共同推进重大产业技术攻关、应用技术研发,建设海峡西岸区域性研发中心和自主创新高地。(省直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等)
  
  2.加强医疗卫生领域合作。推动建立福莆宁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处置和重大传染疾病联防联控机制,构筑相互支援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并完善三市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探索建立三市医疗事故异地专家鉴定及医患纠纷异地协助调解制度;逐步建立三市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与协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同城化区域举办医疗机构。(省直配合单位:省卫生厅等)
  
  3.推动文化体育领域合作。加强区域文化产业合作,共同保护和开发文化资源,科学布局新增的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共享,推动公共图书馆文献资源、数字资源共享和服务协作。分工合作,统筹规划建设重大体育设施,重点加快福州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及第八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相关场馆和设施建设,共同承办全国性乃至国际性的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省直配合单位:省文化厅、体育局等)
  
  4.强化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建立统一的公共招聘网站,充分运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各类人力资源就业服务,联合发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信息并举办专场招聘会,为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企业和求职人员提供免费招聘服务。建立劳动力跨区域享受职业培训、技工教育、就业服务的协作机制。建立区内统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库,推进高层次人才资源共享。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建立同城结算机制,实现区域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用实时结算。探索养老服务机构跨区域建设和运营模式。(省直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公务员局等)
  
  5.协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跨区协作,建立综合警务协作机制,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警务指挥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打击互助、防控联动、平安共建的区域警务合作格局。(省直配合单位:省综治办、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四)建设资源要素统一市场体系。逐步消除区域内限制资源要素合理流动的障碍,强化市场秩序,促进区内资金、技术等要素市场融合,以及生态、环境、资源的协同保护。
  
  1.推进金融服务同城化。推动落实好部分金融机构支持福州大都市区和福莆宁同城化建设的相关协议,共同为区域内重点项目、基础设施、新兴产业提供融资服务,推进同城化进程。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区域内网点布局,逐步实现信贷管理一体化,实现区内同一金融机构贷款资源和贷款信息共享,实行同城放贷;探索建立一体化存取款体系,实行同城收费标准,推动按照同城标准开展同城汇兑、拆借等业务;推动符合条件和监管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同城标准设立异地分支机构。(有关配合单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等)
  
  2.促进技术市场一体化。构建大都市区统一的技术交易网络和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实现技术成果、投资需求等信息共享和股权变更、产权交易、交易鉴证等相关技术产权交易业务同城化办理。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共享知识产权信息技术成果。(省直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等)
  
  3.建立区域资源和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建设统一的环境预警体系,开展海陆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建立行政交界断面水质、水量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推进跨境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利建设,抓紧策划生成若干大型民生水利工程,实现三市一区水资源共享;强化海域和岸线资源保护和有序开发,突出沿海基干林带等防风减灾带的生态建设和生态系统修复,共同保护海域、河流、湿地、森林等资源,构建一体化绿色生态体系。(省直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环保厅、水利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等)
  
  4.强化市场监管与信用维护。完善12315消费者维权网络,构建统一的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体系,强化执法合作与联动协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统一执法标准,联合打击侵权违法和失信行为,保护名优品牌;加强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合作。(省直配合单位:省工商局、质监局、经贸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四、工作机制
  
  (一)福州市牵头会同莆田市、宁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行政磋商机制,建立福莆宁同城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邀请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同城化发展中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大都市区建设和同城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同城化重大项目的实施;超出权限范围,联席会议难以协调的重大事项可专题报请省政府研究协调解决。联席会议下设协调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事务。
  
  (二)福州市牵头会同莆田市、宁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合组织编制福州大都市区及福莆宁同城化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争取6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9月底前完成重要专项规划编制。福莆宁三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合成立若干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落实规划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推进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三)福莆宁三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按照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推进福莆宁同城化发展的总体工作部署,分别细化工作计划,明确阶段目标和责任分工,确定具体项目,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定期跟踪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同城化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质性成效。
  
  (四)福莆宁三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尽快研究启动一批同城化重大项目。对关联性强、条件成熟的项目,特别是交通、通信、公共服务等领域涉及共同发展的重大工程,要率先启动,加快推进,能开工的抓紧开工,正在做前期工作的要抓紧落实建设条件,力争早日开工,保证在短期内形成同城化的强劲态势。结合实施“五大战役”、推进“三化”并举、“三群”联动和“三维”项目对接,推进落实一批助推同城化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民生项目、高端项目。以“先交界后纵深”为原则,抓好福州与莆田、宁德交界地区的规划整合研究,重点推进环兴化湾南北岸、三都澳与罗源湾等关联区域的协调发展。
  
  (五)深化福州大都市区内县(市)区对口协作机制。围绕产业联动、资源共享、乡镇结对、扶贫开发、环境共保等方面,充分发挥较发达县(市)区在资金、产业、人才、市场、信息等方面优势,以对口帮扶协作形式,通过区域资源的优化配置、协作联动,促进协作结对县加快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缩小县(市)区之间发展差距,加速县(市)区融合步伐,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
  
  (六)省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参与,指导和协调解决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推进福莆宁同城化发展过程涉及本部门职能的问题,帮助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争取国家在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借助平潭开放开发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实验区优惠政策效应辐射到福清江阴、长乐松下以及兴化湾等周边地区,延伸区域,拓展涵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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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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