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八届
福建省友谊奖获得者的决定

闽政文〔2013〕33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表彰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和国际友人,经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单位推荐、省“友谊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菲安雅、霍斯特•伯曼、穆赫、乔清•彼得•奥奇、乌尔里希•阿道麦特、亚历山大•克宁、朱望钊、张仕国、埃德蒙•菲尔普斯、何美乐、齐藤裕、于洋、乔迪、布鲁诺•布里斯杰拉、毛里索•阿特理等15位外国专家和国际友人第八届福建省“友谊奖”称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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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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