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德化县做强城关
统筹城乡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3〕114号

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德化县自实施“大城关”战略以来,大力发展陶瓷特色产业,有序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县城转移,促进要素集聚,不断提高县城建设水平。为支持德化县进一步提升城镇化质量,探索做强城关、统筹城乡发展的有益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做强城关、统筹城乡为主线,通过市场主导、政府引领、改革创新和政策支持,提升承载辐射能力、统筹发展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产业升级、空间优化、社会进步、百姓富裕、生态提质、体制健全,打造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魅力城市形成紧凑城区、开敞乡村的城乡格局。


  2015年,产业转型初见成效,公共设施更加完善,大城关扩容提质,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土地管理、林权制度、住房保障等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城镇化率超过75%,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8平方公里,承载人口21万以上。工业集中度达82%,三产结构调整为5.55440.5。森林覆盖率79.0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5平方米,生活污水处理率8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万元,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3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以上,每十万人公共文化设施数83个,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4张,每千名老人养老机构床位数30张以上。


  2020年,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工业集群化、农业现代化、进城农民市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产城融合、片区联动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现代化城市和新型农村和谐交融的城乡形态基本形成。城市建成区面积达22平方公里,承载人口24万。


  二、打造陶瓷产业升级版


  提升产业层次。实施“技术创新平台”提升计划,推进国家火炬计划德化县陶瓷产业基地和国家日用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强创新人才、陶瓷大师和青年企业家培养。大力发展以陶瓷文化为主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培育一批陶瓷文化创业园和陶瓷骨干企业,创建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进德化县陶瓷产业园区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工作,创建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优先安排国家低碳技术创新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加强窑炉改造、节能减排等循环经济关键节点技术攻关。以西气东输三线工程建设为契机,结合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加大对德化县陶瓷产业用气的支持力度。


  壮大产业集群。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加就业为核心,完善扶持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等政策措施。发展高档日用陶瓷、高端科技陶瓷,培育发展陶瓷机械、陶瓷包装等产业,提升陶瓷生产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优化陶瓷产品结构,延伸陶瓷产业链条。支持设立陆地港,推进德化县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建设,在广交会展位安排上对德化县企业给予倾斜,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创建国家级陶瓷产业园区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扩大“中国瓷都”品牌效应,打造中国茶具城、国际陶瓷艺术城。省直相关部门在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时,对德化县陶瓷产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优先发展服务业。加快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与陶瓷产业相结合,建设陶瓷垂直类电子商务平台,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创业孵化器,积极争取德化县陶瓷电子商务创业园列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打造全国性陶瓷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加大版权保护力度,积极构建作品版权网络登记平台,优先考虑委托德化县直接开展作品版权登记工作。将德化县陶瓷文化旅游列入省市重点文化旅游扶持项目,建设屈斗宫古窑国家大遗址公园、月记窑陶艺博览村,打造陶瓷文化旅游综合体。支持德化县发展陶瓷特色物流中心,并建成省级重点示范物流园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会展经济、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等新型服务业,推动金融机构设立针对陶瓷产业的特色支行(网点)。


  三、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明确空间定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生态建设规划等“多规融合”。加快“中心集聚、两翼伸展、三片联动”城镇体系建设,形成以城区为中心、中心镇为依托、省道沿线建制镇为纽带,景区、库区、林区、矿区、农场等片区联动发展的城乡格局。


  做强做美城区。围绕建设“中国瓷都·生态旅游宜居城市”,加快中心城区和周边镇区改造建设,拓展城区范围,完善功能分区,优化空间布局,提升景观风貌,增强承载辐射能力。加大城乡电网改造资金扶持,推进城市主干道部分架空电力线路缆化改造。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加快城市给排水和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地下管网改造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停车场;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彭村水库、闽江防洪工程德化段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提升城区防洪安全和水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改善城区水生态人居环境。加大城市公园建设力度,实施多维增绿,抓好美化花化彩化,推进“美丽社区”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打造“智慧城市”。实施“数字城管”,加强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低碳发展试点,巩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生态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创建成果,争创国家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和省级森林城市(县城)。


  建设美丽乡村。在农民自愿基础上,参照城市棚户区改造和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等相关政策,实施旧村、空心村、城中村改造;推进“七好”和“五整治、五提升”村庄整治,抓好乡镇、村(社区)卫生创建工作,提高居民自来水和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距离县城较远、人口较少的乡村,要利用农林、土地、矿产、旅游等资源优势,规划建设成为景区、库区、林区、矿区、农场等特色片区。加大省、市财政专项扶持德化县“美丽乡村(社区)”建设力度,省、市级示范村、扶贫村指标给予倾斜。


  四、提高城乡综合承载能力


  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推进长泉(吉永泉)铁路途经德化县设立站点前期工作。开展德化县城关至永泰嵩口高速公路连接线前期研究,适时支持列入规划。支持厦(门)沙(县)高速公路德化段尽快建设。支持赤水至春美(大田界)、葛坑至杨梅(尤溪界)干线公路和南埕至上涌段县内骨干路网建设。加快城区环城路建设和县乡道路、旅游景区道路提级改造,构建便捷顺畅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改善道路通行条件,科学组织交通,促进绿色交通发展。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推动农村客运健康发展,方便群众安全出行。


  扩容提质社会事业。在县域内按要求统筹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布局建设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社会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按市直事业单位的标准核定德化教育、卫生、文体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开展事业单位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加大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项资金扶持力度,落实县域教育布局规划,推进中小学校安工程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盘活农村学校闲置资产,加快城区及城乡结合部中小学和城乡幼儿园扩容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德化职业技术学校建设,推进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与其他高校资源整合共享,支持学院在省内重点工艺美术产区与相关企业共建学生实训基地和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建立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医疗服务配套体系,加快县医院、中医院建设,支持统筹城乡急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所、疾控中心服务能力建设;整合乡镇卫生院资源,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依据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城乡文体公共服务建设点,逐步实现城乡文体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等标准;抓好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抢救、传承、保护和合理利用,大力发展特色文化。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体系,推动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等在城乡居民之间的并轨统一。探索统一城乡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城乡居民交通等事故补偿标准。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城乡养老设施建设,引进社会资金开办“民办公助”养老机构,大力发展城乡老年事业。支持设立“产业技工培养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和乡镇、行政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对基层服务平台分期分批进行建设或改造。支持德化县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加强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用工管理体系。鼓励城乡居民自主创业,按照国家规定在市场准入、小额贷款、税负减免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提升社会管理水平。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加大社会管理的信息化和治安防控体系等基础设施投入,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有效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集基础信息、指挥调度、事项处理、绩效考评的社区网格化综合信息平台,落实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综治维稳、便民服务、信息综合等社区“大综合”服务管理。统筹考虑德化县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统一组织建设,加强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将服务延伸下移。强化公安部“210工程”项目建设,按全省平均水平配置公安警力。推动未成年人帮教中心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发挥生态资源综合效益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将德化县列入全省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试点,加强生态功能区划管理,加大生态保护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流域内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在分配流域补偿相关专项资金时,适当提高德化县的补偿系数,加强对森林、绿地、水体等生态系统保护。开展天然针叶商品林林分提升改造,在森林资源培育、森林景观改造、绿化美化、设施林业、“三防”体系建设等项目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加大对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保护。将德化县列入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建设方案(2013-2016年),加快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工程。积极争取《全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德化实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环境补偿、投入、产权和使用权交易、污染治理责任保险等机制,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机制。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环境敏感地区、自然灾害隐患地区生态移民补偿试点,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建设绿色矿山。


  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牢固树立“生态美”、“百姓富”理念。支持德化县开展森林分类经营试点、列入2013年全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试点,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生物质能源和油茶、种苗、森林旅游等非木质利用产业,支持中草药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将德化县列入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规划,实行林木采伐管理政策扶持,林木采伐指标予以倾斜;以县办公司林场为主体,加快森林资源流转,发展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整合组建县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适时申报上市。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资金倾斜扶持方式,壮大特色农业,建设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农产品交易平台,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设施农业、总部农业和家庭农场。主动融入戴云山脉旅游区域和厦漳泉旅游同城化合作,高水平编制戴云山脉旅游区发展规划;推动戴云山脉旅游区游客集散中心、石牛山景区、九仙山景区、戴云山景区、城关陶瓷文化景区、双旗山金矿国家矿山公园和塔兜、蕉溪温泉旅游综合体等项目建设;支持创建石牛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省级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创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发展乡村旅游;开展省级智慧旅游试点和创建旅游品牌县活动;支持德化县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视项目建设情况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给予补助。


  六、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围绕“地界相接、功能相近、资源集约、产业组团、规模适度、转变职能、完善服务、维护稳定”要求,科学合理适时撤并乡镇村,统筹调配土地、资金、人力等资源要素,构建大城关与景区、库区、矿区、林区、农场等片区互动发展的空间结构体系,促进产业集聚、人口集中、资源节约、生态优化。在全省安排行政编制时统筹考虑德化县工作需要,支持将浔中镇和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符合条件的经济发达镇列入全省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赋予更大的行政决策自主权和资金整合权限。支持将德化县企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优先纳入省人才引进指导目录。


  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利用方式及利益分配机制,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支持德化县开展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森林资源收储机制,扶持县办、乡办林场开展森林资源流转经营先行试点工作,鼓励跨地域、跨乡镇开展森林资源流转经营项目,扩大林场规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森林资源流转服务平台、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设,规范流转行为,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住房所有权和林(茶、果)权抵押信贷模式,建立健全涉农贷款抵押担保、农业保险等机制,增强农村产权融资能力。稳妥开展宅基地置换和流转试点。探索进城务工农民以林权换收益、以收益换限价房。


  创新土地保障机制。探索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年评估调整,五年滚动修编”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适当调整建设用地布局和基本农田布局;列入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用地而尚未列入规划建设用地的,适时修改规划并及时审批。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予以倾斜,在城市建设用地新增指标不足时,允许申请追加,省里分期统筹安排;对重点项目建设给予林地指标倾斜,定额不足时帮助向上申请备用定额。对保留原有地貌景观、生态保护用地且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项目用地,办理土地征收,不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申报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允许通过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投资建设除经营性房地产以外的工业、商业、旅游业、服务业等项目;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农民工宿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用于银行抵押贷款项下抵押登记、评估。允许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的农村居民点放宽到建制镇用地,产生的新增耕地计入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内有偿交易。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与安置建新项目可按国土资源部有关增减挂钩的规定办理。积极争取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支持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深化“三旧”改造,盘活城镇低效用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在大城关周边统一建设造福工程、裕民小区;在中心镇、中心村实施安居工程;在工业区配套建设公共租赁房;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为转移到县城务工人员所建设的住房,纳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清单;属于国有垦区、林场、农场、危旧房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建设的,享受保障性安居工程优惠政策及资金补助;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债券对德化县给予倾斜。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建设、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信贷支持;开展统规统建农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农民购建房按揭贷款、农村住房装修小额贷款试点。


  七、保障试点工作稳步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与泉州市、德化县共同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德化县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办事机构,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形成合力,组织实施试点方案。省、市有关部门要对照方案,结合工作职能,指导帮助德化县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并给予政策、资金、项目支持。


  拓宽融资渠道。从财政部代理发行的福建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德化县项目建设。支持泉州“金改”政策向德化县倾斜。争取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等,筹集基础设施和市政建设发展资金;支持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省级创业投资基金优先予以扶持。组建并做大做强城镇开发建设投融资平台,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推动德化县农信社改组为农商行。开展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流水贷”等各类贷款业务创新;赋予金融分支机构开展小微企业、民生领域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相应权限,并在授信、绩效考核、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设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金融配套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


  强化目标管理。实行项目化管理,提高城镇化试点的科学性,防范和减少风险。对重大发展改革举措和政策,适时组织开展事前咨询论证和事后跟踪评估,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和纠错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将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累的经验、培育的典型及时上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92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