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来文

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农村合作基金会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原则》的通知 农村合作基金会清产核资的范围是,经农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含县、市联合会)。清产核资的内容,包括农村合作基金会帐内帐外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并重点清查当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各项放款(包括拆出资金的清查和评估的范围,包括帐内帐外的所有放款。要按照《贷款通则》的规定,逐笔与借款人核对落实,凡已实际形成的呆帐,经过确认后,应从呆帐准备金中核销,不足部分可冲销各项积累。机关干部和职工的借款,应由当地政府组织在清理期间全部收回;各级政府在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借款、各项财政性借款、村社用于公益事业的借款不要简单作为呆帐,可区别情况,用多种办法处理,包括与集体和单位存款等额剥离,但不得转入农村信用社。实际形成呆帐的认定,不仅包括帐面反映的呆帐,还要包括经过清查确实已经形成的呆帐。对固定资产的清查,包括帐内帐外的所有固定资产。各项存款包括存款化股金和代管资金,要逐笔、逐户查清。各项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应收款项要逐户核对落实,确定是否能够归还。凡确定为无法收回的,都要列为坏帐予以冲销。应付利息要重点查清是否参照农村信用社有关规定提足,没有提足的,要予以补提。对于农村合作基金会当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清查。为了正确地反映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营成果,要以清产核资时点为期,组织年度中期财务决算 。认真认定清产核资结果,确保农村合作基金会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准确。清产核资结果经过认定以后,发现新的资产和负债,应由当地政府负责处置,不得转入农村信用社。(5月6 日,农基发[1999]2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针对小火电机组存在的规模效益差、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问题,《意见》提出: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范围及要求。在老旧机组替代改造项目中被替代的机组、已退役报废的机组和服役期满单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下(含2.5万千瓦)的凝汽式机组,1999年12月31日前一律予以关停;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中压、低压常规燃煤(燃油)机组,2000年底前予以关停;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高压常规燃煤、燃油机组,2003年底前基本关停。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的小火电机组在关停以前,必须燃用含硫量小于1%的燃料或采取其他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的措施。未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审批的在建小火电机组应立即停止建设。凡名义上是热电联产、综合利用,实际上是凝汽式发电的小火电机组,必须立即关停;确属热电联产、综合利用的小火电机组,有关部门和电网企业要按国家对热电联产、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继续给予支持。关停小火电机组的措施。对到期应予关停的小火电机组,电网企业不得收购其电力电量;煤炭、石油企业不得为其提供煤炭、燃油;银行不得为其提供贷款。小火电机组关停后应就地拆除报废,不得易地使用。凡不按关停要求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地区,不再批准其老旧机组替代改造项目。(5月15日,国办发[1999]44号)

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 突出重点,全面节水,积极开展“节水型”创建活动。农业节水是节水的重点,各地要把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大幅度提高水的利用率。一定要尽快消灭大水漫灌等粗放、落后的灌溉方式。农业灌溉用水要逐步完善计量措施,安装计量设备。工业节水的重点是结合技术改造和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节水水平。要依靠科技进步对现有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对新工业项目要求采用节水技术,逐步淘汰耗水大、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各级水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城市节水工作。城镇生活节水要在实行户表计量、彻底取消包费制的基础上,着力推广安装使用节水器具。必须坚决执行国家对各类建筑使用节水器具的有关规定。各地要对城市供水企业提出要求,减少供水环节的跑冒滴漏。各地要在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的全过程中强化对节水的监督管理。缺水地区生产力布局,要做到以水定产、以水定发展规模,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的建设。各要实行计划用水,对超计划用水的取用水户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取水资源费。(5月13日,水资文[1999]245号)

教育部关于严格控制社会力量办学评比活动的通知 一、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举办的以外,未经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在举办的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各类评比活动应一律停止,已收取的费用要如数退还。对这类评比活动不应进行宣传报道。二、今后,一般不举办全国性的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评比活动。确有必要举办的个别评比活动,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从严审查批准。经批准举办的评比活动,一律不得向参评单位及个人收费或变相收费。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继续举办、宣传未经批准的这类评比活动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有权立即予以制止,并直接或提请上级党政机关追究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一(5月14日,教发[1999]59号)

国家计委关于在常规火电项目审批中贯彻电源结构调整实行“上大压小”政策的通知 须列入关停规划的小火电规模及其运行期限为: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燃油机组最高运行年限为20年;已退役的2.5万千瓦及以下的凝汽式机组,尚未关停的,须在1999年底之前关停;单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的中、低压常规燃煤、燃油机组在2000年底前关停;单机容量在5万千瓦及以下的高压常规燃煤、燃油机组于2003年底前关停。严格控制新开工建设小火电项目。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对一切小火电项目的审批工作,今后此类小火电项目一律报我委统一审批。凡1998年底尚未开工的小火电项目,属于关停类小火电的,禁止开工。在1999年上半年新开工的小火电项目,必须立即停工。确需建设或保留的坑口小火电项目,以及企业自备、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必要的小火电项目须报国家计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九五”后期及“十五”电力建设要突出结构调整,新建、扩建常规燃煤电厂必须与小火电关停工作结合进行。对未按程序审批和擅自开工的小火电项目,电网管理部门一律不准期上网运行。凡列入计划关停的小机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电网解列,彻底将机组拆除,同时禁止旧设备在国内异地发电。凡未按计划关停拆除小机组的,相应停止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小机组的主要责任方所投资开发的新建、扩建电力项目的审批工作,并通知银行停止贷款,同时,不准电厂并网发电、不予竣工验收。(5月19日,计基础[1999]538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发行B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申请发行B股的企业,可以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原则上应为已经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所列条件,能够适应国际投资者的要求。成熟一家,发行一家。二、申请发行B股的企业,经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后,应按照《关于印发〈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报送材料标准格式〉的通知》(证监发[1999]17号)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B股发行申请材料。三、B股发行申请材料中的“承销协议”应在报送中国证监会前签署,在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如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协议中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承销,应按照承销协议中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5月19日,证监发行字[1999]52号)

国务院关于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给福建省政府的批复:同意《总体规划》(1995年至2010年)确定的117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中心城要优化产业结构和用地布局,控制开发强度,完善城市功能;要重视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新区开发,改变中心城人口与建筑过度密集的状况。采取有力措施,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及空间资源,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到200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163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200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61平方公里以内。要严格保护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乡镇企业要结合小城镇建设相对集中发展,节约用地。优化城镇体系结构与布局,努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重点建设外围组团和城镇以及长乐、福清等中小城市。(5月12日,国函[1999]35号)

国家计委关于1999年粮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确定粮食定购价和保护价的原则:(1)有利于农民获得合理收益;(2)有利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顺价销售;(3)有利于农民面向市场调整和优化粮食种值结构。在当前市场粮价较低的情况下,可以将定购价调低到保护价水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粮食、农业等部门抓紧制定粮食的质量标准,并尽快公布实施。进一步招开粮食等级差价,促使农民去除杂质、提高质量。合理安排粮食收购的季节差价。做好粮食价格政策平衡衔接工作,要建立毗邻产区粮食价格衔接制度。要注意招开省际之间以及省内各产销区之间的地区差价,以利于不同地区的粮食购销企业平等竞争,促进粮食有序流通。(5月26日,计价格[1999]568号)

教育部、外交部关于委托地方政府负责教育部部属高校人员出国和来华审批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精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经国务院批准从6月1日起将部属44所高校(福建有厦门大学)人员出国和来华审批工作委托给所在地省、市政府。各校现任党委书记和校长的出国仍由教育部审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仍按原有规定和程序审批。赴港澳台人员和邀请港澳台人员来内地的委托审批事宜将另文通知。(5月21日,教外综[1999]35号)

国家经贸委关于做好1999年救灾防疫药品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地政府要对本地区的医药储备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吸取1998年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抗洪抢险中救灾药品供应工作的经验教训,把工作做在前面,掌握主动。在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地要统筹安排好医药行业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切实做到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工作在机构改革崐中“不散、不断、不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医药储备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医药储备的责任部门并建立健全储备领导责任制,把治病防疫所需药品供应工作做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6月1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国家经贸委。(5月19日,国经贸医药[1999]452号)

国家经贸委关于做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展环保产业,一方面为污染防治提供先进的技术、装备和产品,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启动国内市场,拉动需求,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环保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二是结构不合理,技术装备落后,环保设备成套化、系列化、标准化、国产化水平低,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三是环保产业市场混乱,缺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四是企业规模小而分散。五是环保产品和环境工程缺乏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和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六是环保产业市场化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近期发展环保产业的重点工作是:1、组织制定全国环保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提出环保产业发展方向。2、大力推进环保产业技术进步。3、培育、发展和完善环保产业市场,规范市场秩序。4、加强对环保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5、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产品示范试点工作。6、研究提出《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7、筹备和组织召开全国环保产业工作会议。上海、山东、沈阳、无锡作为全国环保产业示范试点省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环保产业的实施方案。(5月21日,国经贸资源[1999]474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在1998-1999年度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广东、江苏、北京、上海、湖北、四川、福建、江西、河南、甘肃省(市)劳动厅进行表彰。(5月6日,劳社部函[1999]84号)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治乱减负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乱减负各项决定的精神上来,进一步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坚持不懈,抓好治乱减负工作。要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进行一次再学习、再宣传。各地减负办要把这项工作作为1999年治乱减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顶风违纪、拒不执行中央《决定》,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查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将统一组织对重点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5月18日,国减负[1999]003号)

交通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知为了遏制费源流失现象,确保国家规费的正常收缴,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要根据交公路发[1999]4号文件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今年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工作,确保1999年度各项交通规费的正常、足额收缴。要开展各种专项稽查、治理活动,加大稽查力度。对故意偷、逃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对拒缴、抗费和妨碍征稽机构执行公务的,要依法严惩。(5月22日,交公路发[1999]236号)

国务院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何厚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于1999年12月20日就职。(5月20日,国务院令第264号)

国务院侨办通知,即日起华侨大学原集美华文教育中心更名为华侨大学(集美)华文学院。华文学院为华侨大学的二级学院。(5月21日,侨教发[1999]036号)

全国爱卫会通知,为使城市卫生检查不影响“三讲”教育工作,要注重实效,不扰民、不扰官,不搞形式主义,决定将原定对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检查的时间从6月初开始调整为8月上旬开始,9月底结束。检查顺序基本上为先北后南。(5月29日,全爱卫发[1999]第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勘界工作维护边界地区稳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勘界工作和保持边界地区稳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责任制,容易发生边界争议的“热点”地区,毗邻两省(自治区)政府要建立联络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争议纠纷;已经发生边界争议纠纷的地区,毗邻两省(自治区)政府主管负责人要直接见面,迅速协商处理,平息纠纷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切不可推诿、扯皮或放任不管。要加大勘界工作力度,抓紧做好勘界工作。国务院部署的全面勘界工作任务,必须确保在2000年以前完成。要严肃勘界纪律,严格遵守勘界法规和政策。已经划定的边界,即为法定界线,双方要严格遵守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尚未划定的边界特别是有争议的边界,要维持1995年底边界现状,任何一方不得向争议地区迁移居民、设置政权组织和管理机构;不准破坏自然资源。严禁聚众闹事、挑起事端、械斗伤人;严禁破坏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除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主管负责人的主要责任,有关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5月21日,国办发[1999]48号)

煤炭行业关井压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大关井压产、限产压库工作力度的通知 当前关井压产的工作重点要放在国有矿区井田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上。对这些小煤矿,原则上要全部关掉。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切实做到“两取缔、两关闭”:即没有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以及1997年1月1日以后开办的,必须予以取缔;对1997年1月1日以前开办,只有采矿许可证而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要予以关闭。两证齐全,但布局不合理,属重复建设,影响国有煤矿安全和长远发展的,也要予以关闭,切实关闭以后,再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国有矿区井田范围外没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已停产整顿的小煤矿,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后经检查验收仍达不到煤炭生产许可证发放条件的,要吊销采矿许可证,坚决予以关闭。对所有实施取缔和关闭的矿井,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关闭矿井的六条标准,关实关死。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检查,凡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在6月底之前,重新采取措施,彻底予以关闭,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国有煤矿自己开办的布局不合理的小煤井,要全部关掉。对那些与小煤矿里勾外连、干扰关井的个别干部,要从严查处。(6月2日,关井办字[1999]第2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统一的领导体制下,明确界定中央与地方对有关水域的管理分工,实行“一水一监、一港一监”。在同一水域、同一港口和同一地区不得重复设立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中央管理水域的界定。沿海(包括岛屿)海域和港口、对外开放水域及主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河(长江、珠江、黑龙江)干线及港口(以下称中央管理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工作,由交通部统一领导。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内河、湖泊和水库等(以下称其他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机构划转与合并的基本原则。中央管理水域内的水上安全监督工作由交通部设置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凡在被界定为中央管理的水域履行水上安全监督职责的地方水上安全监督机构,均划转为中央水上安全监督机构;在当地已设有中央水上安全监督机构的实行机构合并,由交通部领导。在机构划转和合并中,一律按照1998年6月18日在册情况进行人员划转。与运输管理、航道管理等其他机构合署办公崐的,原则上从事水上安全监督业务的人员全部划转,综合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按划转的水上安全监督业务人员占所有业务人员的比例划转。中央管理水域内的地方水上安全监督机构划归交通部管理后,其规费收入一并划转交通部管理。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机构实施管理。(6月5日,国办发[1999]54号)

国家计委、教育部关于扩大1999年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紧急通知 现决定在今年原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并立即开始实施。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要立足于改革和体制创新,通过发挥现有办学潜力和创造条件并举的方式来实现。要充分发挥现有师资潜力和提高现有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扩展培养能力;要积极推进大中城市学校实行走读制;以新的机制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要进一步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扩大民办高校培养规模。中央和地方政府要设法增加教育投入,扩大困难家庭子女的贷学金规模,鼓励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扩大招生规模要安排在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扩大数量不能以牺牲质量为代价,主要教学基础设施不可缺少,主要教学环节必须保证。当前扩大培养规模要与今后持续发展紧密结合,要遵循教育规律,保证教学秩序稳定,避免起伏。要做好按需培养的宏观指导,未雨绸缪地考虑毕业生未来的就业,在层次结构上,要注重本科规模的扩大;在培养模式上,要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专业结构上,要注重新兴学科和通用性学科。要根据本地教育培养成本的变化、生源和群众的承受能力等情况,调整学费标准,并要建立和完善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和贷学金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以顺利推进扩大招生计划的实施。(6月16日,计电[1999]6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1999年度棉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下决心调减本地区棉花种植面积,调整种植结构。二、从1999棉花年度起,棉花收购价格按照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国家不再作统一规定。要实行优质优价,大幅度拉开质量差价,扩大品种差价和等级差价。棉花价格放开后,各地棉花企业必须按照保本销售的原则进行经营,决不允许再发生新的亏损挂帐。因企业经营不善而造成的亏损和增加的保管费用,由企业自行负担。为缓解棉花企业经营困难,从1999棉花年度开始,将棉花企业的增值税进项抵扣税率由10%提高到13%,与销项税率持平。三、省级人民政府认真负责本地区的棉花生产、收购和销售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棉花价格政策,不得直接干预棉花企业的新棉购销价格。对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擅自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棉纺企业,也要委托供销社棉花企业的轧花厂进行籽棉加工。各地不得新上籽棉加工项目,禁止生产和使用小轧花机、土打包机。四、加快供销社棉花企业改革的步伐。五、强化棉花质量管理。六、保证新棉收购资金的供应。七、抓紧处理棉花企业亏损问题。(6月12日,国办发[1999]57号)

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地要对所使用的炮弹、火箭弹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过期及拆箱不合格的炮弹、火箭弹;不得露天存放炮弹、火箭弹。有关炮弹、火箭弹生产厂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使用安全性能,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产品验收单位要从严把关,确保产品质量。严格执行高炮年检制度,对于年检不合格的高炮要停止使用。作业前后应对高炮、火箭发射架进行认真检查及维护保养,禁止高炮、火箭架带病作业。有关故障的排除,要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格遵守作业空域申请制度,保障空中飞行器的安全。在实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时,高炮、火箭的发射方向和角度要考虑射程内地面人员的安全,避开人口稠密区,将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减少到最低程度。对今后工作中凡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者,上级主管部门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6月8日,[1999]7号)

国家民委批复福建省民委,同意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作为国家民委改革开放联系点。(5月17日,民委发[1999]110号)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