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与机构

经研究决定:

陈大明任福建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免去其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闽政[1997]文138号)

林金本任福建省煤田地质局局长;
免去施孟雄的福建省煤田地质局局长职务。(闽政[1997]文132号)

辜建德任集美大学校长;
王建立任集美大学巡视员,不再担任集美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向中任集美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
黄金陵不再担任集美大学校长、校务委员会委员职务。(闽政[1997]文139号)

欣士敏任厦门航空公司副董事长;
雷萍不再担任厦门航空公司副董事长职务。(闽政[1997]文140号)

林卫国为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闽政[1997]文141号)

蔡天初任福建省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福建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长冰、陈孔德任福建省教育委员会巡视员,不再担任福建省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闽政[1997]文149号)

免去杨亚包的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闽政[1997]文151号)

陈扬荣任福建中医学院副院长。(闽政[1997]文152号)

开除杨锦生公职,自批准之日起解除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人事行政关系。
(闽政[1997]文154号)

林嘉马来兼任省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李其祥不再兼任省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副主任。(闽政办[1997]100号)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调整省汽车更新领导小组,调整后的人员如下:
组长:刘炎(省经贸委副主任)
副组长:陈由诚(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莘民(省交通厅副厅长)
余道凯(省物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共6人,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办公室主任由省物资(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余道凯兼任。(闽政办[1997]106号)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重建省利用世行亚行贷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潘心城(副省长)

副组长:郑文辉(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黄希敏(省财政厅副厅长)
周业梁(省人行副行长)
成员:(共9人,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财政厅,黄希敏兼任办公室主任。(闽政办[1997]108号)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省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小晶(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张志清(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方磊(省土地局局长)
陈辉庚(省监察厅副厅长)
成员:(共7人,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林耀华(兼)(闽政[1997]文142号)

经研究决定,成立省直机关会议场所定点审批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明炀(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副组长:黄金琳(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翁庆华(省委办公厅秘书二处处长)
潘征(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处长)
卢世华(省财政厅事业处处长)(闽政办[1997]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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