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全省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

闽政〔2013〕5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产业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根据全省各地产业特色、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对环保和生产要素具有较高要求的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七类产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重点区域发展布局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点产业发展布局原则


  
一是突出特色,集聚发展。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发展集约的要求,明晰重点发展区域,确定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引导企业向各类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集聚。


  
二是合理分工,协调发展。明确区域产业发展定位,整合资源,错位发展,强化区域产业协作,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推进产业有序转移、合理布局,形成区域联动发展的态势。


  
三是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坚持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污染集中治理,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土地、海域和岸线等要素配置效率和投资强度、产出率,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升级。


  
四是有保有压,优化发展。严格要素供给和投资管理,遏制产能过剩产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推动企业兼并和联合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完善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五是市场拉动,良性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各种综合手段,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引导产业良性发展。


  
二、重点产业空间发展布局


  
(一)石化产业


  
坚持基地化、大型化、集约化发展的布局原则,加强闽台合作,加快炼化一体化发展,延伸和完善石化产业链,建设石化强省,形成全国重要的临港石化产业基地。


  
——集中布局建设湄洲湾和古雷石化基地。湄洲湾石化基地以泉港、泉惠石化工业区为主,重点建设中化泉州炼化一体化(一、二期)、福建联合石化二期扩建等上游项目及精制环氧乙烷/乙二醇、丙烯酸及酯等中下游项目,择机发展丙烷脱氢制丙烯等烯烃原料多元化项目,力争炼油能力达到5600万吨/年、乙烯产能达到360万吨/年;仙游枫亭和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重点承接泉港、泉惠石化等中上游的辐射,优先发展轻污染或无污染的化工新材料产业。

 

  漳州古雷石化基地重点推进古雷3套炼化一体化项目以及下游加工项目,力争炼油能力达到5000万吨/年、乙烯产能达到500万吨/年。在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周边地区漳州(古雷—南太武)滨海新区漳江口组团、诏安四都—梅岭组团承接石化基地产业链延伸,发展石化下游产业延伸加工项目。

 

  ——适度发展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福州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主要承接福州市区化工企业迁建,适度布局异氰酸酯、聚碳酸酯(PC)、己内酰胺(CPL)、丙烷脱氢等项目,发展以非炼化一体化的化工新材料为主导的产业链。 


  
——严格控制其他区域化工产业发展。除上述三个区域外,其他地区不再布局新的石化中上游项目;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石化基地或化工园区(专区);已有企业只允许进行技改提升,同时严格环境和安全监管,并鼓励向石化基地或化工园区(专区)转移集中。


  
——优化发展氟化工产业。严格控制萤石资源开采,原则上不再新建氢氟酸、氟盐等初级产品项目;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开发ODS(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含氟精细化学品、氟硅材料及氟聚合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延伸产业链。南平、三明、龙岩等设区市要集中布局,支持技术先进、安全环保措施国内领先的现有初级产品生产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和改造升级做优做强。

 

  (二)汽车产业


  
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品牌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合理配置资源,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增强竞争力。 


  
——集中打造三大汽车产业基地。着力打造福州、厦漳和闽西北汽车产业基地,发展主机和关键零部件总成,辐射带动全省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除三大基地外的其他地方原则上不再引入建设整车项目。


  
建设福州高端商务车、轿车等乘用车生产基地。以福建奔驰为龙头发展高端商务车;以东南汽车为龙头,加快发展轿车等乘用车,并带动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及专用车的发展。


  
建设厦漳大中型客车、特种专用车生产基地。以厦门和漳州的金龙、新福达汽车为龙头发展“金龙”等大中型客车、专用车及发动机等相关零部件。  


  
建设龙岩、三明载货车、微型车生产基地。以新龙马和重汽海西为龙头发展载货车、微型面包车及特种专用车,并带动发动机等相关汽车零部件及其产业链的完善和发展。


  
——依托龙头企业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结合国家新能源汽车试点推广,依靠汽车龙头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者发展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

 

  (三)船舶产业


  
鼓励现有造船产能向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转移,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转型转产;推进差异化发展,集中建设四大船舶产业集中区(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配套能力,尽快形成国家级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修造基地。 


  
——集中布局四大船舶修造集中区。加快兼并重组,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船舶配套产业发展,并向闽江口、三都澳、湄洲湾、厦漳湾等四大船舶集中区集聚;重点推进省船舶集团等骨干企业的改造升级,提高满足国际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的船舶产品研发和建造能力,提升高端产能比重。

 

  ——依托造船基地拓展海洋工程装备。重点推进闽江口、三都澳、湄洲湾、厦漳湾等四大船舶集中区内船舶修造龙头企业建设海洋钻井、生产、修井等各类平台和生产各类海洋工程船,以及海洋勘探、海底工程、海洋环保、海水综合利用、海上储油设备等高端海洋工程装备。 


  
——大力发展邮轮游艇产业。依托造船龙头企业,发展邮轮制造,重点推进厦漳湾、闽江口、三都澳游艇业集聚区和厦门国际邮轮母港基地建设,形成包括邮轮游艇研发制造和配套产业、游艇港、游艇俱乐部、游艇展事赛事等协调发展的格局。

 

  (四)冶金工业

 

  遏制产能盲目扩张、优化布局,加强与境内外有实力企业联合重组,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建设冶金新材料和精品生产基地,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集中布局沿海三大钢铁基地。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优化空间布局。三都澳承接城市钢厂搬迁改造和产能置换转移,发展沿海大型钢铁基地;罗源湾应对钢铁行业进行全面整治和生态环境修复,重点以宝钢德盛为龙头,加快发展不锈钢产业链,打造大型不锈钢产业基地;漳州南太武(龙海)以首钢-凯西、福欣特殊钢等企业为重点,拓展板材和合金钢延伸加工产业,形成板材和合金钢精品产业基地。除上述优化布局外,其他地方原则上不再布局新增钢铁产能项目。


  
——做优做强有色金属产业。厦门要提升厦门钨业公司自主创新水平,加快稀土能源材料和硬质合金的深度开发。龙岩要进一步做大做优紫金矿业集团,适度扩大铜冶炼规模,推进上杭铜产业基地建设。南平以南平铝业公司为龙头,加快技术改造,不断开发延伸铝深加工产品,提升规模效益。三明尤溪应对铅锌行业进行全面整治和生态环境修复,可依托资源条件引入大型龙头企业整合当地现有企业形成1家铅锌冶炼企业,建设绿色铅锌产业园;其他地方禁止建设铅锌冶炼项目。稀土产业则通过以省级龙头企业统筹全省资源开发,集中布局在龙岩、三明稀土工业园区,建设稀土冶炼分离项目,不断拓展延伸稀土下游深加工产业链。

 

  (五)水泥工业

 

  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兼并重组力度,进一步提高水泥产业集中度和整体竞争力;按照资源禀赋推进龙岩、三明和顺昌水泥产业基地建设。


  
——严格控制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着力培育发展福建水泥、华润、金牛、红狮、龙麟等5家重点企业,通过淘汰落后和兼并重组,推进改造升级,发展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进一步做大做强。严格控制新建水泥项目,重点支持利用现有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生产线改造升级。 


  
——合理布局粉磨站。允许有稳定熟料供应来源的省内水泥熟料重点生产企业,在沿海有大宗混合材来源的消费集中地区,合理布局建设单线粉磨能力100万吨以上、年产200万吨及以上粉磨站和水泥基材及高性能混凝土生产线;在山区工业废渣较集中的靠近市场容量大的地区,合理布局建设单线粉磨能力60万吨以上、年产120万吨及以上粉磨站。


  
(六)制浆造纸工业


  
发挥沿海港口优势,充分利用境外纸浆、废纸和木片等资源,加快建设临港大型制浆造纸项目。促进闽西、闽北现有造纸企业整合和技术提升,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优化临港区域布局。新上制浆造纸工业项目应立足湄洲湾东吴、厦门湾南部、泉州湾北部等沿海重点港湾区域布局,建设莆田东吴大型浆纸基地,引导造纸企业向专业园区集中;着力推进莆田亚太集团福建林浆纸一体化、漳州联盛纸业包装板纸、泉州玖龙纸业包装板纸等沿海大型浆纸项目建设。除上述海湾外,其余地方不再布点新建制浆造纸项目。


  
——禁止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布局建设制浆造纸项目。重点流域上游、城市周边及重点环境保护地区和生态功能区禁止新建扩建制浆造纸项目。禁止在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晋江和洛阳江流域上游流域范围新建扩建制浆造纸项目;严格控制在闽江水口库区上游沿江两岸流域范围扩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制浆造纸项目。


 
 (七)印染行业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建设,推行环保、节能、清洁生产印染加工技术,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在县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主要河流两岸边界外规定范围内禁止建设印染项目。在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晋江和洛阳江流域上游流域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印染项目;在闽江水口库区上游沿江两岸流域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印染项目。


  
——缺水或水质较差地区禁止新建印染项目。水源相对充足地区新建扩建印染项目,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引导印染行业企业集中布局。缺少环境容量地区,禁止发展印染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要与淘汰区域内落后产能相结合,原地技改扩建项目,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集中建设印染产业园。新建印染项目必须进入统一规划的专业园区内,实行集中供水、供热、供气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发展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园区外企业要逐步搬迁入园。重点在石狮、晋江、长乐、漳浦、尤溪、永安等纺织集聚区的现有印染集中区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建设印染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区域印染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不得突破现有排放总量,并逐步削减。


  
三、重点区域产业发展布局


  
坚持差异化布局、错位发展重点区域,使之成为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增长点,先进制造业的集聚区。


 
 (一)平潭综合实验区


  
重点发展机械电子、海洋高新技术等产业,控制建设一般工业项目,严格禁止发展高耗能、高耗水和污染的产业。主要为:


 
 ——机械电子。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高端机械装备,主要布局于主岛中北部的中原组团与主岛西南金井湾片区。在大练岛布局特种船舶(含游艇)修造产业。


 
 ——海洋高新技术。重点发展海洋生物高效健康养殖、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产品深加工、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主要布局于主岛中北部的中原组团,主岛东部的澳前区域。


  
(二)环三都澳


  
重点发展冶金新材料、机械装备等产业。主要为:


  
——冶金新材料。充分利用三都澳深水港口优势和国外矿石等资源,与国内外、台湾等大型钢铁企业联合,承接产业转移,开发高端精品钢铁及其深加工产品,主要布局在漳湾工业区和福安湾坞。


  
——机械装备。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高附加值特种船舶及船用配套产业,港口机械、大型精密铸件和电气机械等,主要布局福安船舶基地(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园)和漳湾、溪南等临港工业片区。


  
(三)闽江口


  
重点发展机械电子、冶金、污染相对较轻的化工新材料、海洋高新技术等产业,不宜发展炼油化工项目。罗源湾和福清江阴分别以冶金、机械装备和化工新材料为主,加快开发建设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可门经济开发区。主要为:


  
——机械电子。汽车工业主要布局在青口,修造船主要布局连江粗芦岛基地和罗源湾;专用机械、精密机械等机械加工主要布局于福清洪宽机电园、江阴经济开发区、罗源湾开发区、可门经济开发区、南屿机电园等。平板显示器件、集成电路(IC)等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要布局于融侨经济开发区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冶金工业。重点发展不锈钢和有色金属系列深加工产品,延伸产业链,主要布局在罗源湾、马尾、长乐。


  
——化工新材料。重点发展轻污染或无污染的化工新材料产业,主要布局于江阴经济开发区化工片区。可门经济开发区可适度布局建设己内酰胺(CPL)项目。


  (四)湄洲湾


  
湄洲湾南岸重点发展石化、船舶工业,湄洲湾北岸及北翼拓展区兴化湾南岸重点发展浆纸和木材加工业、机械电子等产业。主要为:


 
 ——石化。重点发展炼化一体化及后加工产品,主要布局于泉港、泉惠石化工业区和莆田石门澳、枫亭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石化中上游项目集中布局在泉港和泉惠石化工业区,下游加工项目适度布局石门澳、枫亭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机械电子。修造船主要布局于斗尾港区;风电、输变电和港口机械等装备机械主要布局于湄洲湾石门澳区域和兴化湾南岸区域。数字视听、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要布局在兴化湾南岸的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制浆造纸及木材加工。重点发展大型制浆造纸和粘胶纤维、进口木材加工贸易(包括木雕和古典家具)等,主要布局于莆田东吴半岛、莆田秀屿国家级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


  
(五)泉州湾


  
重点优化发展机械电子、化浆造纸、建筑建材等产业,从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转向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突出已有产业优势,促进产业重组整合与转型升级,打造在国内外市场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产业集群。主要为:


  
——机械电子。重点发展轨道客车、汽车零部件、航空零部件、数控机床以及轻纺建材等产业机械等,主要布局于丰泽、南安、晋江、泉州经济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等地。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发展数字对讲机、微波通讯、光伏电子等,主要布局于泉州经济开发区、泉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各分园区和洛江区等地。


  
——化浆造纸。重点发展废纸制浆、外购纸浆发展包装板纸、高档文化纸、生活用纸等,主要布局于晋江、台商投资区等地。


  ——建筑建材。重点发展水暖、建陶、新型墙材等,主要布局于南安、晋江等地。


 
 (六)厦门湾


  
重点发展机械电子、航空维修、新材料、生物医药、旅游会展和文化创意等产业,不新布局石化、钢铁、建材等大型重化项目,同时加强对现有重化项目的技术改造,对于不宜在厦门市岛内发展的工业,逐步引导其向岛外、市外转移。主要为:


  
——机械电子。大中型客车、工程机械等主要布局于厦门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和漳州台商投资区;输变电设备主要布局于火炬(翔安)产业区;汽车滚装船产品为主的大型商用船、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设计制造等主要布局于厦门湾口。平板显示、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等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要布局于厦门火炬高新区和漳州高新区。


  
——航空维修。重点发展中小型通用航空总装制造,巩固提升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航空维修基地地位,主要布局于厦门航空工业区及航空港工业与物流园区;围绕厦门新机场规划在翔安打造航空产业城。


  
——生物医药。重点发展基因工程药物与疫苗、海洋药物、生物种苗等产业,主要布局于海沧生物医药产业园。


  
(七)古雷—南太武滨海新区


  
重点发展石化、机械装备、光电及玻璃新材料、钢铁、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建设古雷世界级大型石化基地。主要为:


  
——石化。重点发展炼化一体化及其下游深加工产品,集中布局在古雷石化基地;下游深加工延伸布局漳江口组团、诏安四都—梅岭组团。


  
——机械装备。重点发展交通运输机械、港口机械和海洋工程机械、化工机械等,主要布局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和古雷半岛北部装备制造业区。


 
 ——光电及玻璃新材料。重点打造以晶体材料、LED外延芯片、电子元器件、节能照明等为主的光电产业链,主要分布于云霄等地;玻璃新材料以旗滨玻璃、台玻为龙头,延伸玻璃精深加工及配套产品,主要布局于东山、漳浦。


  
——钢铁工业。以首钢凯西钢铁、福欣特殊钢为龙头,延伸发展冷轧薄板、不锈钢薄板、彩涂板等板材及其深加工产业链,主要布局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


  
——海洋生物医药。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工程开发、农业生物科技及新一代中成药品开发等,主要布局于东山、诏安。


  
(八)武夷新区


  
重点发展机械电子、资源深加工、战略性新兴产业、旅游养生等产业,严格控制可造成水污染的产业发展,创建武夷新区绿色发展示范区。主要为:


  
——机械电子。重点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汽车配件、输变电、电线电缆、绿色照明电器、新型电子元器件、数字家庭设备、物联网系统集成、IC封装等,主要布局于童游片区。


  
——资源深加工。重点发展节能环保型竹木建筑构件和新型装修装潢材料、旅游食品、绿色食品等,主要布局于童游片区。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生物制品等,主要布局于闽北产业集中区生物科技产业园。


  
(九)三明生态工贸区


  
重点发展机械装备、冶金、林产加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主要为:


  
——机械装备。重点发展重型汽车、橡胶机械、路面机械、产业机械,主要布局于埔岭汽车工业园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吉口园。


  
——冶金工业。重点发展高强度钢材、复合金属材料、功能材料、工业用板材、型材以及稀土加工等,主要布局于三明经济开发区城南园、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


  
——林产加工。优化发展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等传统产业,重点发展竹木深加工产品,培育开发非木质利用、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主要布局于沙县、永安、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园和城南园。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及生物制品等新兴产业,主要布局在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园和城南园、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


  (十)龙岩产业集中区


  
重点发展机械装备、冶金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主要为:


 
 ——机械装备。重点发展微型汽车及发动机、卡车、专用车、工程机械、环保设备和产业机械等,主要布局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丰新区、龙雁新区和新罗区龙州工业园区。


  
——冶金工业。重点发展优质钢、不锈钢深加工以及金、铜、钨、钼深加工,主要布局于漳平工业园区、武平工业园区、上杭城南工业园区、上杭蛟洋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储氢、永磁、发光等稀土新材料和中重稀土合金等,主要布局于长汀稀土工业园区。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制造、环境科技、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主要布局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丰新区、龙雁新区和新罗区龙州工业园区。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引导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防范严重过剩产能盲目转移,促进全省重点产业差异化布局,错位发展。做好本指导意见与主体功能区规划、港口布局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重点区域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充分发挥其约束与指导作用。各地重点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产业布局要与本指导意见相衔接。


  
(二)做好要素保障。对符合石化等七类产业布局的区域,省国土、环保、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对落地项目所需用地、环保、岸线、用海、用林、选址等要素,要统筹调度,快速审批相关手续。


  
(三)强化环保节能和安全约束。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实施差别化的环保准入和管理政策,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和环保搬迁、退城进园,不盲目承接高耗能、高污染的工业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技术规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加强土地和岸线管理。推行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和岸线资源,提高土地和岸线利用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序引导建设项目进区入园、统筹建设,合理控制用地规模。


  
(五)完善政策机制。建立全省招商引资的重点产业项目统筹协调机制,强化本指导意见和国家产业政策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约束。对各地政府招商而在当地不宜布局的重大项目,引导到符合布局区域落地建设,可由引入地政府予以一次性资金补偿;对沿海市、县和山区市、县建立“飞地”或转移产业园,其税收等按财政体制属地留成部分,可由两地政府按协商的比例分成,省财政依据双方协议通过结算办理划转。进一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加大对重点生态地区的补偿力度。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1227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