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
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2014〕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4年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3日
2014年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拓展农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增强农业发展的活力。大力推进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主要目标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2014年,力争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5%。全省粮食播种面积1830万亩,总产650万吨以上。肉蛋奶总产量达260万吨以上,比增2.3%左右。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85万吨,比增4.1%左右。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5.95%。
——项目带动战略成效明显。全省新建、改扩建现代农业重点项目10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50亿元以上。
——农业设施装备较大改善。新建设施蔬果10万亩、设施林业15万亩、设施渔业产业园区17个,生猪、奶牛、蛋鸡规模化率分别达56%、77%、91%,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0%。
——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增强。农业“五新”推广持续深化,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5%。培训培养5万新型职业农民。
——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认证使用“三品”标志的农产品2500个以上、水产品450个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粮食产能区建设
1.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实施150个以上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建设,推进一个整县制、七个整乡(镇)制的高产创建工作。加大超级稻、再生稻、脱毒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重大专项推广。
2.粮食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在全省粮食主产县中,选择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标准农田,建设粮食产能区500片以上,面积50万亩,亩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0公斤。其中,安排6000万元重点扶持千亩以上产能区配套建设工厂化水稻机插育秧示范点;安排2000万元用于水稻“五新”集成推广,推动良种良法良机配套,实现良种覆盖率100%、主推技术应用覆盖率100%、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100%、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100%、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100%;安排2000万元用于扶持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对产能区内流转100亩以上从事水稻种植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3.建设高标准农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整合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和小农水设施建设、省级标准农田建设、粮食产能县高产稳产粮田建设、烟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新建项目2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30亿元以上,其中60%用于打造粮食产能区高产稳产标准农田,提升耕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做大做强产业龙头
着力培植园艺、畜禽、林竹、水产等四大主导产业,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水平。在各产业中加大培育一批理念超前、前景看好、潜力较大的企业,扶持现有上规模、高档次、竞争力强、带动面广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支持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打造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全省培育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400家以上,带动60%以上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实现增产增收增效。
1.蔬菜产业。以集中连片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为重点,配套建设温室大棚和智能温控大棚、水肥一体化、冷链储运系统等设施,推广无土基质栽培、智能化管理、物联网控制等现代技术,发展精深加工。重点支持福建超大集团、利农集团、闽中有机食品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2.茶产业。控制茶山规模,发展生态茶园,提升茶叶品质,打造知名品牌,拓展精深加工,提高经济效益。推动茶业行业整合,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支持发展产业联盟,抱团拓展国际国内市场。重点支持发展八马、安溪铁观音、华祥苑、天福、武夷星、春伦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3.水果产业。推进规模果园标准化、设施化和生态建设,优化调整品种结构,大力发展保鲜储藏、商品化处理和精深加工,促进水果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延伸,实现多重增值。重点支持锦溪集团、东方食品、森美食品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4.食用菌产业。发展工厂化生产和精深加工,推进地方特色和珍稀品种开发,促进栽培技术提升和装备改造,建成一批现代工厂化生产集聚区。重点支持厦门如意情、漳浦万辰、漳州绿宝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5.林竹产业。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苗木繁育基地、竹材林基地、珍贵树种用材林、名特优经济林基地、森林食品和药材基地,推广林地喷(滴)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快发展林产加工、竹木制品加工、笋竹、森林食品加工、造纸产业、家具生产产业。努力发展林畜、林禽、林蜂、林菌、林药等多种模式结合的林下经济。重点支持福人木业、永安林业、青松化工、新日鲜集团、光泽中坊润、漳浦扬基、福建金草、天人药业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6.畜禽产业。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稳定生猪生产,大力发展家禽业和草食动物。坚持特色发展、规模发展、绿色发展,推广生态环保型养殖模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大养殖面源污染治理,打造我省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畜禽产业体系。重点支持圣农实业、南阳实业、光华百斯特、森宝集团、容和盛集团、光阳蛋品、德福蛋鸡、邵武鑫富牧业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7.水产业。实施标准化池塘改造、深水抗风浪大网箱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健康养殖基地建设、规模化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设。更新改造远洋渔船,扩大远洋渔业船队规模,开发远洋新渔场,支持扩大远洋综合性基地建设,重点扶持中国—东盟海上合作项目。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培育健康养殖加工一体化产业。重点支持东山海魁、漳浦盈丰、福州百洋、福清海壹、厦门安井、同安源水、三华股份、东山海之星、东山东亚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同时,积极发展优势特色花卉苗木生产和深加工,推广设施栽培技术,推进标准化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和规模种植基地建设,大力扶持建设高标准烟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着力扶持科技含量较高、附加值较大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重点支持漳州大闽、宁德仙洋洋、仙芝楼生物科技、安发(福建)生物科技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三)巩固提升园区平台
“一区两园”新扩建重点项目200个,总投资100亿元,完成年度投资50亿元。
1.提升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发展水平。5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新扩建重点项目30个,完成年度投资5亿元以上。重点推进福清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加快建立要素集聚、生产高效、服务到位的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体系,建立生产与订单有效衔接、订单履约有效保障、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长期稳定的产销新模式,建立各级各类资金有效整合的财政支持新方式,建立以金融资本为核心的农业投融资新机制,建立以农业保险保障为重点的风险防范新措施。重点支持示范区温室大棚设施、物联网控制技术、水肥一体化设施、蔬菜集约化育苗设施等农业新技术装备,打造仙游利农精致农业产业园和漳浦万辰食用菌产业园等一批精品工程,建设一批农业前沿科技成果和现代农业装备的展示区、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基地。
2.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新扩建重点项目1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5亿元以上。省级以上财政安排资金1800万元,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台湾良种技术引进推广,推进漳浦兰花大世界和清流海西花卉电子交易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新增合同利用台资1500万美元以上。
3.扎实推进福建农民创业园建设。73个省级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新扩建重点项目160个,完成年度投资40亿元以上。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66亿元,引导社会资本到核心区投资,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温室大棚和智能温控大棚等设施蔬果基地、工厂化食用菌集聚区、生态环保型现代生猪养殖基地、全程自动化家禽养殖基地,以及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集聚区,把福建农民创业园建成我省乃至全国现代农业的重要示范窗口。
(四)突出发展设施农业
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22亿元,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新扩建设施农业重点项目500个左右,带动投资40亿元左右。
1.设施蔬果。完成新扩建重点项目18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25亿元以上。省级财政安排1.8亿元专项资金,对新建规模连片100亩以上的蔬菜、水果温室大棚和智能温控大棚给予补贴,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适当降低补贴门槛。省级扶持新建蔬菜、水果温室大棚和智能温控大棚1.4万亩以上,市、县(区)扶持新建温室大棚2万亩以上,带动新建各类型大棚10万亩。支持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建设一批蔬果贮藏、保鲜设施。
2.设施食用菌。完成新扩建重点项目2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2亿元以上。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扶持设施食用菌温控菇棚建设。扶持10家日产鲜品10吨以上的工厂化食用菌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建设自动化生产线。
3.设施畜禽。完成改扩建设施畜禽重点项目1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3亿元以上。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扶持80个规模养猪场进行标准化改造。省级财政安排7000万元,其中安排6500万元补助年出栏1—10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智能监控等设施建设;安排500万元用于新增存栏5万只以上、总存栏10万只以上的设施化蛋鸡场新扩建补助。同时,从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专项用于年出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机械无害化处理点建设补助。
4.设施林业。新扩建设施林业重点项目1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5亿元以上。整合省级以上财政资金1.27亿元,扶持花卉、油茶、竹林关键环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基地15万亩以上。其中,新建花卉智能温室100亩,建立现代农业(花卉)生产示范基地3000亩以上,建立现代农业(油茶)示范基地3万亩以上,建立省级现代农业(竹业)生产示范基地10万亩以上,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万亩以上。
5.设施渔业。新扩建设施渔业重点项目1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5亿元以上。建设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基地)17个,省级财政安排2500万元,重点扶持园区水产养殖池塘基础设施配套升级、陆上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环保型塑胶养殖网箱、离岸深水抗风浪网箱、消波堤等养殖设施建设。
(五)加强科技创新推广
1.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实施新一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新扩建重点项目1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30亿元以上,省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实施智能温室种苗繁育、设施蔬菜、设施花卉、设施果树、设施食用菌、设施林木、设施中药材、设施畜禽、设施水产、智能化高密度设施养鱼等10类设施种养高优新品种选育。开展地方特色品种保护与开发,加强传统畜禽种源的提纯复壮。建立新品种展示片点500个以上、示范面积20万亩以上。开展省级种子重点企业评定,加快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在建宁县建设相对稳定的1万亩以上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省级育种基地。启动福建农林大学共建的中国种苗研究院、植物基因组研究中心、天宝现代农业园区。加快省农科院海峡农研院、海峡现代农业示范园、中以示范农场、福清高效设施农业示范样板工程建设。推进欧中现代农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2.深化“五新”推广体制创新。推行“首席专家+领军企业+示范基地”三结合的集成创新推广模式,在我省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区,建设10个“五新”集成推广示范县。建设10个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县,引进推广台湾优良新品种、新技术,建立示范基地5万亩,带动推广100万亩。
3.推进农业机械化。在用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基础上,省级财政安排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和示范推广经费1亿元,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购置大中型农机具提高累加补贴比例,对购置大型农机具、水稻育插秧机械、稻谷及其它农产品烘干机械设备等优先实行累加补贴,扶持大中型农机具机库棚建设。实施农机化示范项目,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补贴试点,水稻机插秧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0%以上,其中水稻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50%以上。
4.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村级信息服务点建设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动省级“三农网”和市、县级涉农网站与“世纪之村”平台实现涉农信息资源有效整合与共享,建设完善语音电话服务、电脑终端服务、手机终端服务“三位一体”的12316农业服务热线,适时为农民群众提供气象、科技、营销、村务等各类涉农信息服务。大力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支持30个物联网农业应用省级示范点建设。
5.创建农业科技园区。投入科技经费500万元,提升以花果茶为主导产业的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争取科技部立项支持在泉州市和宁德市分别创建以茶业和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每个园区扶持科技经费300~500万元。在每个设区市筛选、建设1~2个具有资源、环境和产业特色优势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每个园区补助200万元。
6.增施商品有机肥。调剂省级化肥生产优惠电量指标3500万度,优先分配支持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年产5万吨以上商品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规模生产企业20家以上。在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增加施用有机肥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内容,在原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中按每亩200元的标准增加投资。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按财政资金1.5%比例专项安排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160万亩,新增60万亩。
(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1.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引导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利益分配,增强服务功能。扶持省、市、县三级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示范社500家,其中省级以上财政安排3000万元扶持创建150个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重点扶持培育农机服务、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合作社。实施首批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新试点省项目,探索创新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方式手段,建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长效机制。
2.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户的带动作用。采取“一企一策”办法支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形成产业集群。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10个,实现销售收入2000亿元。鼓励农户、农民合作社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作价入股龙头企业,促进农户与龙头企业形成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分享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增值收益。对与农户、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的龙头企业,在项目资金安排、国家级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评审上给予倾斜支持。
3.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制定出台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各级财政给予适当扶持,重点培育家庭农场示范场500家,其中省级100家,每个设区市30家以上。
4.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依托5所农林院校和9所农业中职学校,采取免试入学、免费培训的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其中具有成人专科学历的2000名、中等职业学历的1万名。对培训合格的学员颁发大中专学历证书、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和贷款信用证书。加强永定、长汀、漳平等3个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建设。继续开展百万农民大培训,实施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
5.加快基层农业紧缺人才培养。调整涉农学科专业设置,培养急需的农业专业人才。面向山区县招收100名乡(镇)农技推广紧缺专业的定向委培生,招收100名乡(镇)农技人员专升本“直通车”学历教育。试行全日制涉农专业学生中期参加生产实习,对自主创业的在读生实行弹性学习制。在农业园区设立大学生创业基地,逐步完善大学生创业支持政策。
(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全面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涵盖省、市、县、乡(镇)四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机构队伍,强化手段条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2.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用于支持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其中安排1000万元扶持第三批42个涉农县农业部门流动监测体系建设,主要用于配置流动监测车和配套检验检测设备,实现全省市、县两级全覆盖;安排2000万元扶持200个特色产业重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农残快速检测仪器及执法设备。推广安溪农资监管经验,在茶叶主产县探索建立农药流通与使用安全监管平台。
3.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大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创建国家级省级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园艺作物标准园100个;创建国家级、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00个,其中生猪养殖场60个,其他畜禽养殖场40个。
4.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完善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黑名单制度以及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扩大可追溯试点建设,推进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生猪和家禽等六大产业可追溯体系建设。
5.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认证后监管,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高毒农药、“瘦肉精”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八)搞活农产品流通
支持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加快落实莆田大型蔬果专业批发市场、福州大型水产专业批发市场和花卉零售市场、漳州大型农产品综合市场和花卉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完善武夷山、安溪、华安、福安茶叶专业批发市场,建设10个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集散中心。加快重点粮食批发市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推进宁化、诏安、上杭等省际边贸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和福州、南安、龙岩、福鼎等粮食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整合重点粮食批发市场信息化平台进行联网,建立全省统一的粮食竞价交易电子平台。加快市县中心粮食储备库建设,新建30万吨粮食储备现代化仓容。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社区连锁等新型业态,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城市共同配送体系等项目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目标责任。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分工,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细化到每月份、每季度,任务分解到市、县(区)。各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同时要精心筛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安排挂钩联系单位和联系人,明确时间节点、进度要求、具体举措,推动行动计划部署落实到位。
(二)保障资金投入。着力构建业主为主、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保险保障的投入机制,要整合集中有关涉农资金,倾斜支持重点项目。市、县(区)政府要从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出台优惠扶持政策。要进一步谋划和生成好项目、大项目,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做优做大做强。
(三)创新经营体系。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支持农民兴办信用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四)强化金融服务。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完成36家村镇银行组建任务。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地使用权、大型农机具、农业大棚、盆栽花卉等抵质押贷款试点,以及森林综合保险参保林地“林权+保单”等抵押贷款。优先安排专项信贷规模,持续增加涉农信贷投放,优先安排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专项信贷资金,对新型经营主体作出差别化的授信安排,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建立政银合作助推现代农业战略协作,探索惠农支农补贴与金融信贷联动机制。推进设施蔬菜政策性保险,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五)加强检查督促。加强对政策落实、资金到位、新投建项目、重点项目进展、总体工作进度等情况的督导督办。园区建设、设施农业建设、省级新一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等三项内容列入行动计划年度考核考评内容,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评奖励的依据。对建设进度明显缓慢、连续三次考评居于末位的,将调整、减少或取消下一年度同类项目资金安排。具体目标任务由省直有关部门分别分解细化到市、县(区),实施情况由县(市、区)逐级汇总上报到设区市、到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信息报送责任人,设区市于每月底、每季度末分别向省直有关部门上报所承担项目的进展情况,省直有关部门分别汇总后,于次月2日前向省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综合协调联系办公室(省农业厅)报送,经汇总后报送省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1.2014年度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考评考核任务分解表
2.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进度报表
附件1
2014年度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考评考核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
项目类型 |
项目数 (个) |
年度投资 (亿元) |
实施规模 (万亩) |
承担单位 |
园区建设 |
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
30 |
5 |
|
省农业厅 |
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 |
160 |
40 |
|
省农业厅 |
|
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 |
10 |
5 |
|
省农业厅 |
|
设施农业 |
设施蔬果 |
180 |
25 |
10 |
省农业厅 |
设施食用菌 |
20 |
2 |
0.05 |
省农业厅 |
|
设施畜禽 |
100 |
3 |
|
省农业厅 |
|
设施林业 |
100 |
5 |
15 |
省林业厅 |
|
设施渔业 |
100 |
5 |
|
省海洋与 渔业厅 |
|
种业创新 |
新一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 |
100 |
30 |
|
省农科院 |
合 计 |
800 |
120 |
|
|
附件2
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进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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