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北苑御焙遗址
保护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25〕2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提请公布〈北苑御焙遗址保护规划〉的请示》(南政综〔2024〕55号)收悉。根据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公布《北苑御焙遗址保护规划》。具体事宜及文物保护工作,由你市在省文物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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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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