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
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试行)的批复
闽政文〔2014〕51号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关于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试行)〉的请示》(闽岚综实管〔2014〕3号)收悉。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们制定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试行)》,请抓紧公布实施,并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加强后续市场监
管,建立依法、有效、规范的监管机制。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1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