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长深高速公路
垄东停车区、泉南高速公路桐坑互通、福银
高速公路高桥互通设置收费站的函

闽政办函〔2023〕59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长深高速公路垄东停车区、泉南高速公路桐坑互通、福银高速公路高桥互通增设收费站的请示》(闽交规〔202355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长深高速公路垄东停车区设置沙县垄东收费站,泉南高速公路桐坑互通设置清流温郊收费站,福银高速公路高桥互通设置沙县高桥收费站。收费站建设标准应结合国家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精神和有关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的要求考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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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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