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江可门港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闽政文〔2014〕117号

省海洋渔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福建省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支高密高档针织纺织品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14〕43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罗源湾南岸大官坂垦区、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临海工业区范围内29.1142公顷海域,填海用于该公司年产2万吨高支高密高档针织纺织品项目建设(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自此批复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支高密高档针织纺织品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8日

 

  附件

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支高密高档
针织纺织品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WGS-84坐标系,L0120°

界址点编号

纬  度

经  度

1

26°2016.923

119°4404.119

2

26°2017.939

119°4415.604

3

26°2019.084

119°4427.286

4

26°2038.384

119°4415.424

5

26°2032.044

119°4402.382

单元

界址线

面积(公顷)

填海

1-2-5-1

29.1142

宗海

 

29.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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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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