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江可门港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闽政文〔2014〕117号
省海洋渔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福建省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支高密高档针织纺织品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14〕43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罗源湾南岸大官坂垦区、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临海工业区范围内29.1142公顷海域,填海用于该公司年产2万吨高支高密高档针织纺织品项目建设(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自此批复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支高密高档针织纺织品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8日
附件
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支高密高档
针织纺织品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WGS-84坐标系,L0=120°)
界址点编号 |
纬 度 |
经 度 |
1 |
119°44′04.119″ |
|
2 |
26°20′17.939″ |
119°44′15.604″ |
3 |
26°20′19.084″ |
119°44′27.286″ |
4 |
26°20′38.384″ |
119°44′15.424″ |
5 |
26°20′32.044″ |
119°44′02.382″ |
单元 |
界址线 |
面积(公顷) |
填海 |
1-2-…5-1 |
29.1142 |
宗海 |
|
29.1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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