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港口岸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
8号、9号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闽政文〔2025〕255号

省口岸办:

你办《关于启用福州港口岸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8号、9号泊位的请示》(闽口岸﹝2025﹞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州港口岸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8号、9号泊位对外启用。

二、请你办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督促属地政府和码头业主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查验监管设施设备的维护保障,持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优化口岸通航环境,推进智慧口岸建设,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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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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